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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爱平:为缓刑鼓掌

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作者:葛爱平
2010年01月11日09:25

  关于中国足球的转会恶法已经说了很多,不想再说什么了。最近传来消息说,中国足协最终决定将废除恶法,但是给了一年缓行期,到2011年全面与国际接轨。

  初听到这个消息很是不爽。因为这一缓,就等于给了恶法再“合法地”延续一年,等于再让饱受包身工之苦的球员再被“合法地”延长一年的刑期,等于给了那些黄世仁般的老板对球员再“合法地”压榨一年,等于让球员的基本人权再被“合法地”剥夺一年。好比一个人被冤入狱,狱方(不是法院)告诉他,虽然你被冤枉了,但抓你的人说要再保护他们的利益一年,没办法你就再委屈一年吧。

  只要对社会公平和人的基本权利有起码的判断,中国足球过去颁布的许许多多条规,都是不平等,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都应该从重从快地在一夜之间去除,并且不留半点后遗症。

  但是——必须承认,在我们目前这个社会语境里,“但是”这个转折词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常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拿到这里来说,清除恶法,也要一个一个地来。足协的领导,或者领导足协领导的领导担心会影响稳定的大局(不知道他们是否就认为,现在的这种四面楚歌的局面就是稳定了)。总之,为了稳定的大局,为了软着陆,为了“平衡过渡”,必须要设立一个缓冲期,至于这个软着陆和平衡过渡最终仍然会伤害许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权利,那就是为“改革”必须负出的代价了。我们的队员代表不是说了吗:“先有大家,才有小家,先有大我,才有小我”吗?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的球员的牺牲精神,要远高于领导和投资方。

  前几天不断收到一些地方球迷代表的短信表达他们的诉求,要求“彻底改革中国足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否认他们对中国足球的热情期盼和苦心追随的真挚之情。但是必须看到的是,任何急风暴雨般的,外科手术式的方式,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环境,没有操作性和现实性。

  回过头来看我们的足协。虽然在各方的压力下,足协进两步退一步,但是二减去一,还是有所得的。足协如果真的许诺全面开放转会制度,那么先缓行一年,至少还是进了一步,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就这点而言,我看还是要拍手欢迎的。

  

责任编辑: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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