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体育周报) 近日,中国足协开出了一份过去从未有过的罚单:南京有有队17号队员崔光浩因在中甲第三轮比赛中推人,足协决定对他进行2+2的四场停赛,同时罚款2万元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四场停赛中首先执行两场停赛,而另两场停赛的处罚将暂缓执行,暂缓期到中甲联赛第一循环比赛结束。
这是足协纪律委员会首次推出“缓期执行”的罚单。4月11日,中甲联赛第三轮南京有有队主场迎战青岛海利丰队。比赛第4分钟,青岛海利丰队外援菲利普对南京有有队的崔光浩犯规,后者起身后报复对手,用双手推倒了菲利普。当值裁判立刻将其罚出场外。赛后,中甲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裁判赛后呈上的比赛报告,根据2006年的纪律处罚条例以及国际足联的纪律处罚办法作出了对崔光浩进行了停赛四场、罚款2万元的处罚。不过,当纪律委员会观看了比赛录像后,认为崔光浩的推人动作并不是很明显,其性质不算恶劣,再加上此前崔光浩也并没有过类似的违纪记录。如果根据纪律处罚条例,他的这个动作应该受到至少停赛四场的处罚,但如果简单地执行这个处罚,对崔光浩来说又有些过重。于是,纪律委员会成员经过研究后,决定首次启用“缓期执行”条款。对此,足协联赛部主任马成全表示:“这个暂缓执行的条款过去从来没有用过,只是一直存在于纪律处罚条款里,这次使用是为了对队员进行教育,提醒他们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本周末第五轮中甲联赛结束后,崔光浩就可以提前解禁。从第六轮比赛开始至第一阶段联赛结束,崔光浩将进入一个观察期,纪律委员会会一直追踪崔光浩在此期间的表现,如果他的表现较好,并保证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将不会执行余下两场停赛处罚。但如果崔光浩在场上再次出现非道德行为,那么除了要在第二阶段的比赛中继续执行停两场得处罚之外,还将面临追加处罚。对于这种比较人性化的处罚,马成全表示,其实处罚只是为了教育球员,希望球员能够引以为戒。至于今后是否继续启用这一处罚制度,还要根据场上违纪性质来决定。”田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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