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时间1月11日,足球少年母诗灏被打致死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进行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并未当庭宣布审判结果,而是决定择日宣判。
根据此前的报道以及当事人的述词,母诗灏是被教练林林用脚踢到头部和胸部,导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及双肺挫伤并出血,尾椎骨骨裂。公诉人在说到事情经过时,特别强调了一点,当时被教练林林踢倒在地的母诗灏已经昏迷不醒,但林林却认为他在装死,随后又给了孩子几脚。事发后,林林也没参与其他两位教练一起救护母诗灏。这几点原因是让母家最无法接受的,同时也成为给林林定罪量刑的依据。 因此,公诉人认为作为一名体育教练,林林未尽其责,无视国家法律暴力施教,特别是在明知道会给学生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对其采取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公诉人的说法,林林则表示他并不知道自己那几脚会导致孩子死亡,根本没有要将其致死的故意,所以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庭上,原被告双方为定罪量刑问题争执不休,各执己见。由于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方还表示,如果法院没有判处林林死刑,那么他们还将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共计人民币41万元。 (欣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