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涉案肯定是和经济有关,昨天有媒体称南勇的家人在北京开了一家“南家菜馆”,这也成了他敛财的手段。
2000年后,南勇的权势逐渐扩大,求他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南勇的家人索性开了一家民族风味浓郁的特色餐馆。餐馆的面积不大,装修一般,地理位置也不算特别好,不过这些并不会影响饭馆的营业额。
一些外地裁判,一旦被安排到北京执法,上场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来这家餐厅用餐。原本一顿非常简单的“工作餐”,吃出一两万甚至十来万就成了非常正常的事。到这家餐馆吃饭的都是为了“办事”,办什么样性质的事情,就要买什么样的卡。表面上看,客人到餐厅吃饭买的是卡,而且此卡下次吃饭时还可继续使用。但一般而言,吃一次之后,一年之内恐怕就不可能再用第二次了。名义上,买的是“贵宾卡”,实质则无需多言。
其他足球圈内外人士需要办事,进京之后也会光顾这家餐厅。当时,有求于南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南勇的提示,请客的地点都被放到了这家餐馆。根据所要办的事情大小和难度,在南勇点头同意之后,请客之人会被要求在该餐馆购买金额不等的充值卡,但起点为5万元左右。当然,此后没有人会再到该餐馆使用充值卡,就这样,权钱交易完成了。
还有消息称,南勇在十强赛的票务上也有问题。沈阳成功中标后,给中国足协上交的费用为2000万元人民币。而门票的具体销售,则由沈阳体育场成立的一家临时公司包销。门票销售方面,主办方对外宣称有5000多万元人民币收入,但据说实际销售额超过了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