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的公平”很荒谬
张雷堪比雷神? CFP供图
“春”风化雨
国际足联2010年的“公平竞赛奖”,非张雷莫属———
张雷,中国足球裁判;
获奖理由:在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北京队与河南队的比赛中,用补赛的一分钟捍卫了国际足联一直倡导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公平和公正,是所有体育竞赛的基石。对足球比赛来说,公平是对双方球队而言,公正是对裁判执法而言。
补时少了一分钟,对北京和河南两队而言都是不公平的,前者想借主场之利战斗到最后一分钟改写比分,而后者也想借助人数上的优势反客为主从工体场带走三分。作为执场裁判,看错了表,提前一分钟终止比赛,显然缺乏公正。很佩服中国裁判的勇气,为了一分钟的公平和公正,张雷敢为天下先,重新吹响了比赛的哨音。
张雷肯定没想到,一分钟,在足球场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北京队进了球,河南队肯定不干,或者裁判被追打,或者以罢赛抗议;如果河南队进了球,工体场恐怕要上演第二个“5·19”。一分钟里暗藏杀机,幸运的是张雷躲过了这一劫。
赛场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公正。世界上最好的裁判,尚且导演了南非世界杯的多起冤案,更何况中国这些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比赛经验不足的裁判?张雷用“召回”完成了伤停补时少一分钟的救赎,那么他在92分钟内的执法疏漏,如何补救呢?如果你在92分钟里的执法公平公正了,少的那一分钟就会被宽容的;否则,92分钟里的积怨,会因为这一分钟的硬伤成为暴力的导火索。
“误判是足球比赛的魅力之一”,这是国际足联拒绝高科技参与执法的重要理由。这里指的误判是“受迫性”的,它在球员和球迷容忍的范围之内。而中国裁判的许多误判是“非受迫性”的,超出了球员和球迷的容忍度,于是才会导致暴力袭裁和球迷暴力屡禁不止。
“一分钟的公平”是用错误的方式来弥补错误,过程看似合理,结果很荒谬。·戴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