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北京时间9月10日下午,中国足协对外公布了对近期联赛中发生的一系列暴力事件的处罚结果。以下是罚单全文: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9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七轮第132场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青岛市天泰体育场进行。
根据有关录像及相关评议报告,在比赛进行到第35分钟时,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队员10号郑龙在争抢过程中故意踩踏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队员41号布鲁诺•希克利奇的头部,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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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回放渝青战争议判罚 郑龙踢人后脚踩外援头 |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10号郑龙2010年中超联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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