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形象 少有球员愿意背弃道德
除了法律问题,这次“偷渡”事件还涉及到一个职业球员道德的话题,这也是和当事球员交流时他们均主动提到的要点之一。绕过具有合约的俱乐部私下和球员交流,以有限地提高个人待遇为前提牺牲俱乐部利益。就算有这个法律空子可钻,唯一前提是球员自己接受,而接受的结果无疑将是要受到道德拷问的。
“这样的球员就是赚了一次便宜,以后还会有俱乐部要他们吗?这样出卖俱乐部利益,合同当废纸,谁敢用他们,他们自己以后在足球界还能抬头做人?”一位足球教练听说了这件事后愤愤不平。显然,就算以这种方式转会也终会包含各种利益的均衡,但是相比正常转会,给外界的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印象是难免的。即使韦斯伯特条款也明确规定了球员自主转会需要公开申报的时限,当然前提是,中国足协原文不动地执行这些条款的话。
在“发达地区”为什么这样的漏子存在却少有人利用呢?不是欧洲人的足球智商比中国的足球老板们低,而是职业素质问题,一个可以比较一下的例子就是最近的“鲁尼门”,高调转会换来高薪留人,个人是得到好处了,舆论的贬低、球迷的唾弃不是同样让他付出了代价,别忘记鲁尼敢这么玩,毕竟还是仗着一身本事的,现在的“中国曼联”,有这样的鲁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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