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曾到过 的百佳酒店
代表香港出战时的陈学殷
陈学殷生活照
走出法庭的陈学殷
陈学殷与董建华的合影
曾代表香港出战亚运会的划艇女将陈学殷,涉嫌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男友300万港元。此案的男主角X先生(以下简称X)12月6日千呼万唤终于出庭作供,他透露,两人相识5年后,才开始发生性关系,但没多久就被勒索。
X的证供透露,他于2005年因经常光顾美心酒楼,因而在那里认识了今年27岁的被告陈学殷。已婚的X承认因为“中意她”曾将一张5万元的支票交予陈学殷,并附上示好的字条,希望与陈学殷当朋友。不久因听到陈学殷嫌工资低、工时长,不仅再给了她2万元,后来索性请陈学殷到其公司当文员。
10万元助陈学殷与男友结婚
虽然陈学殷在X公司工作不足一年便离开,但两人仍保持联络,X指两人互有好感,只是碍于各有家庭而没有进一步发展。至2006年,陈学殷发现怀有林姓男友的骨肉,X自动请缨给陈学殷10万元筹备婚礼。
X知道陈学殷的婚姻不如意,偶尔会给陈学殷2000至4000元,也曾送名牌LV手袋给她。至2009年年中,X先后收到陈学殷寄给他的10封情书。今年3月,两人于尖沙嘴茶餐厅见面吃早餐,陈学殷提到打算离婚,X后来则提出到附近的酒店开房。由于当日两人没有心理准备,最终没发生性行为,但他给了陈学殷2000元。3月至4月期间,两人才发生关系,事后也给了陈学殷2000元。
拒性交后,富商拂袖而去
辩方指X在第二次性行为后,再约陈学殷外出“饮茶”,实际却是到酒店开房,令陈学殷感到X视她为妓女,当日两人在酒店房间吵架,因陈学殷拒绝性交,X扔下1000元后拂袖而去,也不再回复陈学殷的来电。
至5月12日,X收到陈学殷要求300万港元的勒索信,否则将把两人首次性交的片段向传媒公开,X十分担心,带着信,和律师一起到警署报了警。
翌日,X在警方陪同下与陈学殷见面,指X未能给她300万港元,陈学殷追问可给多少,警员即表露身份,将陈学殷拘捕。
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的录像片段,育有一子的陈学殷称,根本没有录过两人的亲密片段,只是因为对方不负责任,将她当做妓女。自从双方发生关系后,X再也没照顾过她,她感到受骗了,于是勒索300万港元。被告出庭时不时用纸巾抹泪。
X求情:她是一个好女孩
X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我很中意她”,又承认自己一直采取主动,“我一直都想照顾她,每月供养她,但绝不是做我的二奶,只是朋友关系”,“我一直都主动给被告钱,就算她结婚我都给了10万元搞婚宴,事实上她从没开口向我要钱。”后来,他得知被告丈夫无业,又不爱惜儿子,所以被告很不开心。
X作完供后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仔,她有了孩子,生活好辛苦,她经济不好,无钱给孩子交学费,她这次勒索我是她做错事,她没有预料到我会报警,我无第二个选择,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
(钟和)
档案
陈学殷是谁
现年27岁的陈学殷育有一子,曾代表香港出战1998年曼谷亚运会,当时只有15岁,就获得双人划艇第4名。其后出战2000年亚洲划艇青年锦标赛,及2001年第三届亚洲室内划艇锦标赛,获得女子四人无舵艇及公开组四人混合赛铜牌。网上有不少陈学殷的相片,包括她曾与香港前特首董建华的合影。 (果然)
悬念
X先生是谁?
鉴于患有结肠癌的X健康状况欠佳,其医生报告又指他曾一度突然失忆,法庭曾决定将X在证人名单上剔除,控方不会传召X出庭作供,只会依靠被告向警方的口头招认,以及向警方提供长达一小时的警诫会面录像带举证。
但辩方律师却质疑X“突然失忆”之说,直指X的医学报告来自其家庭医生,并非独立的医生撰写,辩方绝不接纳报告的内容,认为案件在缺乏原告X的证供下,对被告极不公平。
在这种状况下,X最终还是走上了法庭,但因为他身份敏感,出庭时面部戴上了口罩,作证时还坐在了屏风后面。法庭指出,由于原告“社会地位敏感”,下令不直接或间接透露其身份,只称他为X,其身份一直是个谜,至昨天才透露他已届72岁。
(钟和)
作者:钟和
(责任编辑:蓝色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