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不给力 违法者当拘
安保的主要职责就是防止暴力事件发生,然而,这次球迷互殴,在场保安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冲突刚刚发生之际,看台周围的几名保安并没有立刻介入,平息风波。等到卷入的人数越来越多,安保人员开始使用“以暴制暴”的手段进行阻,甚至有多名保安围攻一人的局面,这样维护治安的方法,无疑让旁观者胆战心惊,这保安到底是来“劝架”还是“打架”来的。
事实上,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中,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早已所有规定。
规定: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比如: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对于这样扰乱公共治安的肇事者(他们不应该被称为球迷),当场的安保、警察应该及时给予制止,并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而不是让自己也深陷泥潭,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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