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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日遭举报丢手机 中超副总“祸不单行”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1年10月26日08:51

  晨报记者 陈志强

  昨天,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广告设备合作协议,风波不断的此次合作总算签字画押。不过这两天的焦点不是合作双方,而是中超公司现任副总李虹。就在签约前一天,又一条“举报李虹与赞助商相互勾结”的匿名短信发到了足协领导们的手机中,当然这条短信并没能搅黄昨天的签约仪式,但李虹却在昨天签约后“丢”了手机,只能感慨“祸不单行”。

  按照足协安排,昨天是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正式签约的日子,但在前一天,一条匿名短信发到了足协领导、中超公司员工以及不少足球记者的手机上,这条短信称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曾有在雷曼公司工作的经历,双方“狼狈为奸欺骗中超俱乐部和中国足协,套取上亿利益”。

  昨天上午在签约开始前,有记者曾打通了李虹的电话,她对这条匿名短信有点很无奈,“我是在那里工作过一段时间,但是他们是制造业,我不熟悉,而且只是负责人事,没多久就辞职了。而且我来中超公司前把自己的工作履历都向领导汇报过,没有任何隐瞒,现在这个时间点出现这种短信,摆明了是恶意中伤。”

  这次的匿名短信,与上次“举报”鲁俊的那条手法非常相似,都是选择在关键的时间点发出,前者是在鲁俊刚好试用期满时,后者则是在中超公司签约前,很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举报”李虹的关键点就是这次与雷曼的签约,此前就已经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认为是“贱卖了中超”。但据了解,最初的合同是由鲁俊一手负责的,在首次达成协议后,由于一片反对和质疑声,中超公司又重新与对方谈判,在这期间李虹也不是负责人。李虹也对记者表示,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个帮忙的,合同都是交给董事会讨论过好几次的。

  匿名短信并没能阻止中超公司和雷曼的合作,签约仪式昨天上午在北京举行。按规定,雷曼公司向中超14个主场提供总价值2200万元的广告设备,自己还享有12分钟的广告时段,而俱乐部每年交22万元的包干费给雷曼公司,5年后设备归俱乐部所有。俱乐部每年给雷曼公司的包干费5年下来就是1540万,看上去中超确实有点亏。但李虹表示:“广告设备每年都要维护,全部设备一年的维护费用超过500万。”

  就在昨天的签约仪式结束后,当记者再次拨打李虹的电话时竟然暂停服务。一位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透露,“李总手机丢了”。

(责任编辑:王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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