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前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开审公告,铁岭、丹东两地中院又连发公告,这也正式宣告了中国足坛反赌案将全面开审。
汶 州
昨日,陕西媒体披露了原陕西国力老总王珀将首批受审的消息,引发陕西球迷的强烈关注。而昨日铁岭中院贴出的公告证实了这个消息:陕西足球的罪人王珀将在20日接受法律审判。而在19日,原国力老板李志民和原足协裁委会主任张建强(此前媒体报道为张健强,根据法院公告更正)成为最先受审的涉案人员。与此同时,丹东中院将于20日开审陆俊“领衔”的“黑哨团队”。首批受审人员中最“大牌”的当属原足管中心副主任杨一民,他将在21日在铁岭接受审判。
虽然下周一才正式开庭,但这两天,全国不少媒体已经云集铁岭,但因为只有几家中央级媒体能够进入庭审现场进行采访,大多数记者在庭审时只能在场外等候消息。而随着审判临近,律师们又签署了保密协议,各种工作人员也全部封口,即将到来的很可能是一场重要却沉默的审判。
罪行分析
A李志民&王珀
在铁岭的审理中,李志民和王珀的出现格外引人注目,因为他们和当年的陕西国力密切相关。王珀于2003年入主国力,同年球队降级,并且引发陕西球迷“跪求王珀滚蛋”的场景。2009年11月10日,王珀被警方控制。在王珀被收监之后不久,有人就预言李志民绝对脱不了干系,果然,2010年初,原国力董事长李志民被警方带走。
李志民和王珀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知情人透露,在当年国力冲甲的一场关键比赛中,李志民用重金“搞定”了时任足协裁委会主任的张建强,如今两人一起出庭也很可能与此有关。
王珀被公认是中国足坛参与赌球、假球最多的人物。国力之后,他在2005年入主西藏惠通队;2006年,王珀与王鑫、杨旭等人还参与广州医药和山西路虎的假球事件。至于王珀的“诈骗罪”,倒真是与他“江湖骗子”的名号颇为吻合。
B杨一民
杨一民曾任足管中心副主任,足协技术部主任、联赛部主任,中超公司董事长。其间,他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国家队、女子足球、裁判、注册和青少年足球等诸多领域。
2010年1月15日晚9时,杨一民因涉嫌受贿被公安机关带走。1月27日,杨一民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有媒体报道称,杨一民通过裁判操纵比赛,而且查明的受贿金额远超南勇。此外,杨一民的受贿罪行牵扯到裁判派遣和提拔、国家队教练员的选拔和任免、中超商务黑金等多个环节。
C“ 黑哨集体”
丹东中院将于20日开始审理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四名裁判,前三人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周伟新还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但是,万大雪涉及的案情在此前并未公布。
陆俊等人曾接受央视采访并坦白罪行。陆俊称在联赛中收受35万贿金(与张建强平分70万),帮助申花赢得冠军。黄俊杰承认青穗战赛前有青岛的人找过他,并受足协领导要求偏向青岛队。而当年著名的“京沈罢赛案”的主裁判周伟新也承认,这场比赛他收受了来自沈阳金德领队刘宏20万的贿赂。作为四名裁判中唯一有“行贿”罪名的周伟新,有消息称,这很可能与他涉嫌在足球圈内穿针引线,撮合一些“问题球”有关。
律师解读
反赌案下周开庭,中国足坛的种种假丑恶似乎有一并清算之势。不过,备受关注的这次反赌审判依然有一些令人不解的地方,比如为什么一定要律师签订保密协定?罪名上又有何玄机?本报记者昨日采访了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锋。
关于罪名
“受贿罪”量刑将更重
在铁岭和丹东的第一波庭审中,出现了两个类似的罪名,一个是“受贿”(杨一民犯受贿罪一案),另一个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量刑有何不同?
张锋告诉记者:“从字面就可以看出意思来,受贿的人群指向的是国家公务人员,除此之外的人犯罪被称之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张锋说,“两者之间的量刑有很大区别,‘受贿’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量刑要重很多。不过因为现在对于具体受贿金额我还不是很清楚,所以不能断定具体的量刑结果。”
关于程序
法院一般不出“公告”
从12月15日开始,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发布公告,昨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开始频繁发布公告,似乎要一次性将反赌案清算干净。对此,张锋认为,一个案子出一个公告是很正常的。“这里面有意思的是,其实我们平时的很多案件,或者说百分之九十的案件都不会在法院门口贴这么一张纸,虽然这是一个程序问题,但这次主要还是因为案件关注度太高,所以法院必须要走这个程序,因此也就有了这么多公告。因为整个事件已经在媒体曝光中近乎透明了。”
至于这次的案件究竟多快能够判决,张锋表示,按照法律程序,一个案件从检察院递交到法院,最后到法院一审判决,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应该完成。“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将案件打回检察院等等。”张锋告诉记者。
关于保密协议
律师签保密协议很罕见
这次反赌案因为涉案人员牵扯方方面面极多,自专案组成立以来,一直遮遮掩掩,严守机密。这次庭审更是只允许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六家中央级媒体进入现场旁听,规格之高前所未见。对此,张锋认为并不奇怪,“不管是公开还是不公开,法院有权决定,而且在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也都是有原因的,比如有的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或者是像强奸案之类的案件。”
关于律师们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一事,对此,张锋觉得有点奇怪,“难道足球中都会涉及国家机密吗?我虽然没有关注过具体情况,但我还是对这次足坛的扫赌打黑案有所耳闻,按说这是一次丑闻,更应该让大家都清楚啊,为什么要这样?的确有点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