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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中国“第一裁判”的变脸

2011年12月22日10:14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翻看陆俊的简历,1991年就成为国际级裁判,当时他才32岁。这里面虽然有老师同学关照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单独以裁判水平来说,至少在国内,他是裁判界的佼佼者;加上足球在体育圈内的地位,称之为中国第一裁判并不为过。

  几年前,新华社记者还在陆俊位于北京某大学的家中采访过他。当时的陆俊如日中天,还被当成中国足球界的先进人物。那时的陆俊,意气风发,有几句话令记者印象十分深刻。

  “为什么要回避呢,假如让我执法中国队的比赛(世界杯,国际赛事裁判需遵循回避原则),我肯定不会偏袒自己的母国球队”!

  “为什么45岁之后就不能再执法国际赛场了呢(国际级裁判的退役年龄是45岁),我的体力很好,没问题,(执法)一点问题都没有”。

  裁判接受贿赂的手法大致相同,得到请求照顾的要求后,他们就打开方便之门。稍微不同的是,事后接受贿赂时,黄俊杰多是利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而陆俊则多是现金交易。

  这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末代甲A的上海德比事件。2003年,甲A末年,上海申花主场对阵上海中远,两队都有夺冠希望。此时,上海申花拍出大手笔——550万元!中间人郭峰拿到钱后,先找了当时的中国足协官员张建强,张马上联系了自己的师兄弟陆俊;一番暗示之下,陆俊心领神会,比赛结果,上海申花4:1大胜,顺利登顶。事后,陆俊和张建强平分了70万,陆俊直接拿着35万现金走出了足协的办公室。

  这并不是陆俊和上海申花的唯一“奸情”。早在1999年的足协杯上,陆俊就“照顾”了申花,帮助申花客场1:0击败强敌大连实德。这场胜利,陆俊从申花处拿到5万元。

  除了申花,沈阳华晨金客、山东鲁能、辽宁足球俱乐部也都是陆俊的“主顾”。从1999年的沈阳海狮身上,他收受3万;从2000年和2001年的山东鲁能身上,他伙同他人,分两次收受了18万元,其中自己就拿了15万。

  不仅“零售”,还可以“批发”。辽足俱乐部1999年曾先给了10万元的银行卡给陆俊,含义当然不言而喻。陆俊收下后,在1999年至2002年间多次执法辽足的比赛。

  除了亲自出马,陆俊还当过 “中间人”。1999年,身处降级圈的广州松日俱乐部总经理王学智“有了想法”,陆俊就为他拉上了同样处境不妙的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当时的保级形势十分微妙,沈阳海狮除了自己要努力挣分外,还需要广州松日输球,于是就有了以120万买一场球的口头协议。 12月5日,广州松日2:3输给天津泰达,沈阳如愿保级;而广州松日降级了,松日的总经理却拿到了120万!这120万元中,有10万就是陆俊的好处费。

  1994年的甲A联赛首场比赛,陆俊是主裁,而龚建平是助理。在龚建平案发之后,陆俊曾十分触动。但“金钱的诱惑”和形同虚设的监管机制,使他继续沉沦,直到东窗事发。于是,从今以后,他只剩下了那一张苍白的脸。

(责任编辑: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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