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训竞处、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训竞处,新疆建设兵团体育局,北体大训竞处,各行业体协:
为了持续发展和提高田径女子投掷项目的运动水平,培养女子投掷项目的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拟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田径锦标赛和冠军赛中增设女子投掷团体项目,并争取把该团体项目列入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中,具体办法如下:
一、女子投掷团体项目设置
(一)女子铅球、铁饼、链球、标枪四个小项相加为女子投掷团体项目;
(二)拟在全国田径锦标赛和冠军赛中设置女子投掷团体项目。
二、比赛办法
(一)各单位如参加女子投掷团体项目的比赛时,必须在女子投掷团体项目的四个小项中分别报满3人(每个小项至少有1名16-19岁青少年运动员),多报不限;
(二)参加女子投掷团体的运动员不可以兼报单项,在报名时注明;
(三)女子投掷团体运动员与参加单项运动员同场进行比赛。如一场比赛因人数多而举行及格赛时,团体的每位运动员可有4次试投机会,但不录取参加决赛。如一场比赛是直接决赛,团体运动员不参加后三轮的比赛。
三、计算团体名次办法
(一)录取每个小项3名(1名16-19岁青少年运动员,其他2名运动员年龄不限,但需是注册运动员)最好成绩的运动员,以每人每小项比赛成绩积分相加(不加名次分),四个小项共计12名运动员成绩积分多的代表队为排名在前,以此类推;
(二)报项不足四个小项的单位,从报项满四个小项的单位之后开始排名,报项多的单位先排。
四、女子投掷团体参赛运动员的积分统计
(一)团体运动员在大奖赛、室内赛和其他场地比赛中可以参加单项比赛,按单项运动员成绩名次积分进行排名;
(二)参加女子投掷团体比赛时,每名运动员的名次分,将单位按获得团体名次计算成绩积分到每位运动员名下。
具体参赛办法和报名,将在2012年全国田径竞赛规程中做进一步的说明。
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做好参赛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