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海翔
足协的办事能力一直都为外界所诟病,而此次的这份处罚决定同样没能改变外界对于足协 “业余”的这一评价。为什么?因为在针对延边俱乐部的公告中居然出现了一个天大的 “乌龙”!罚单上提到“收回延边长白虎足球俱乐部2003年全国足球甲级队A组联赛取得的全部奖项”,可实际情况是当时延边还在乙级,而且他们因为受罚的涉案的场次是在2006年的中甲联赛。
一份足协花了巨大心血、百般研究、屡次斟酌的处罚决定,最终却还是被人抓住了如此业余的把柄,这也怨不得外界要把这顶帽子扣到你头上了。
与此同时,在处罚决定出台之后,足协还发表了一份公告,以展示对于杜绝假球的决心,在这份公告中还提到了四点措施。
“在行业教育整顿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冷静地看到,当前足球的发展环境还十分脆弱,杜绝足球场上的腐败行为,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足球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强化反腐倡廉、净化赛场风气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意识。扶正固本,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假赌黑”丑恶现象死灰复燃。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用制度巩固反腐倡廉的成果,用机制实现反腐倡廉的常抓不懈。
三、“打铁尚需自身硬”,足球中心和中国足协要首先从自身做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的舆论监督,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反赌长效机制,保持对足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
在这四点措施中,前三条完全属于“空话中的空话”,只有第四条勉强算得上是简单的 “空话”,“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反赌长效机制”的确非常必要,但对于如何密切配合,有一些什么具体的机制和联系模式,足协方面却只字未提。因此,足协的这四点反赌措施,说了还是等于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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