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曾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主管过北京奥运会的相关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敬民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小组讨论时呼吁,应该推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改革,带动体育产业更好发展。
刘敬民在谈到体育产业的发展时说,后(北京)奥运时期应该是体育产业大发展的时期,但事实并非如此,社会资本进入不足成为北京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明显短板。
他认为,目前,国内只有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节目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刘敬民建议,应该用市场行为组织第二个能够全国播出的体育台,或者下放一些赛事转播权给各省市电视台的上星频道,在放权的同时配以相关政策,改变现有状况。
刘敬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有转播权收入,就有了一大块。电视台有广告插播,场馆内还可以广告销售,一盘棋就全活啦。”
虽然从刘敬民的发言中,不难看出他还没注意到宁夏卫视正在做相应的积极尝试,但是从他的提议里,却体会得到更多有识之士看到了新的电视转播平台的加入对中国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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