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需要球员和球队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是:1,球队裁退该球员;2,如果该球员无人认领的话,那么他的合同保障部分需要降低或者取消;3,如果该合同是在2011劳资协议前签订的话,那么剩余的薪水支付可以缩短或者延长;4,双方可以协商可以取消球队的“扣除”权。
逐条解释:第一条指的是买断的最终结果就是裁退,第二条,保障部分降低就意味着球队裁退他需要的费用更少,甚至为0(比如马刺0费用买断斯潘诺里斯),这也是买断的核心意义所在,因为如果保障部分不降低,那球队干嘛要和球员商量,直接裁退就行了。第三条可以参看第5.9小节的介绍。
第四条是对球员有利的,比如说上面说的阿泰斯特,因为湖人扣除了40万美元,所以他在2013-14赛季只得到了892万美元。当然他是特赦,如果他是买断的话,可以和湖人协商让湖人放弃扣除的权利,这样他得到的薪水就会更多。
买断的实质是球员放弃一部分薪水,换来自由身,球队放弃一个球员的使用权,但减少了薪水支出并且腾出了名额。
这儿有一个细节。在之前的第5.7小节中我们讲过,在每年的1月10日之后,所有的非保障合同都变成了本赛季保障,即使双方同意买断,球队也需要支付全额工资。虽然这是保护球员的经济利益,但是如果有球员在这之后被交易了(交易截止日一般是二月下旬)然后想要变成自由身怎么办?比如说1999-00赛季的约翰-斯塔克斯,他宁肯不要工资也要被买断。
最终联盟进行了仲裁,宣布如果一个球员在合同的最后一年,他在1月10日之后可以和球队实行0元买断,和平分手。除此之外,所有1月10日之后的买断和裁退,都要全额支付工资。
理论上退役的球员也可以买断,但是因为自由身对于退役球员没有意义,所以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发生。买断后的球员处理方式参考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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