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国效力怎么办?
在乔治受伤之后,讨论最多的问题除了伤病本身外,还有就是球员为国效力的问题。虽然说以马刺为代表的NBA球队都曾经阻止过本队球员代表国家队出场,但严格来说,这是违反相关规则的。
关于这点,规则是这样说的:“NBA和FIBA达成的协议,要求NBA球队允许本队球员代表国家队参加主要的国际大赛,比如说欧锦赛、世界杯和奥运会等。只要这些比赛不和NBA比赛产生冲突,同时球员们也拥有保险。NBA球队不能采取任何的方式阻拦他们的球员参加这些比赛,比如说不能向他们的球员提出要求,或者发表公开声明表示不希望球员们参加这类比赛。”
因此,在目前的规则范围内,NBA球队对于球员为国参赛是无能为力的。2007年马刺曾经发表声明不希望吉诺比利参加奥运会预选赛(美锦赛),这件事情违反了规则,于是NBA迅速向联盟30个球队发放备忘录进行提醒。
不过任何规则都有漏洞可钻,比如说伤病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从医生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而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谁都无可厚非。这种擦边球联盟也无可奈何。马刺今年就是这样操作的,他们以腿伤未愈建议吉诺比利不参加男篮世界杯。不过建议只是建议,最终决定权还在吉诺比利手上,如果他决定参赛,马刺也不能对他进行任何惩罚。
真正阻碍NBA球员参加国际比赛的问题是保险。按照惯例,即使代表国家队出战,NBA球队也会支付球员保险的大部分,各个国家篮协等机构支付较小,大约只有20%的部分。但是在2011年事情发生了变化,NBA处于停摆期,球员和球队暂时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保险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很多球员都直接表示,只要不解决保险问题,将不会为国出战。
这导致很多国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法国为整个球队的NBA球员都落实了保险,俄罗斯也解决了基里连科的后顾之忧,但英国只搞定了卢尔-邓,没有解决本-戈登的问题。
(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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