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个案来说,龚建平他收了钱,干了坏事,按照法律规定他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放到大环境里,龚建平是一个忏悔者,他退回了部分受收的钱财,他配合打假扫黑行动,结果到最后他被判刑了。但是其他人呢?其他涉案人员呢?我相信没有人会认为只有一个龚建平是黑哨?所以有些媒体称他为“中国第一黑哨”并不恰当,说到底,他只是一个非常可怜的悲剧人物。 人们对于龚建平的印象就是你交代了、你忏悔了,最终你也坐牢了。但是那些顽抗到底,死咬牙关,不交代的,或者是做的坏事更多的人,他们反而都没事。作为这么一个事件来说,它的正义又何在呢?应当说,龚建平被判刑为其他黑哨敲响了警钟:你只要干了坏事,有可能今后也会像龚建平那样去坐牢,这多少体现了法律的一种威慑力。既然我们把这个事情,以前所未有的热闹程度,以前所未有的社会影响,做了那么长时间,像许多全国人大代表,许多媒体,许多俱乐部,方方面面都为此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所以到了今天,我觉得这件事情不应该只是到此为止,如果仅仅是到此为止,那这个故事整个是一个悲剧,也算是具有很大的讽刺意味了。 在我们国家,在我们的生活中能花这么大的力气去做一件事情实属不易,但我觉得这绝不是可以让我们来为今天这样的审判感到欣喜的理由。面对现实,我们只能感到还要走很长很长的时间,还要做很多很多的努力,才有可能把整个问题都弄清楚。这个环境的问题不解决,让环境中的个别人物去承担整个环境的问题所带来的恶果,这是不公平的。 方益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