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关于龚建平专题的左上方,摆着杨明的《黑哨》。我知道这种追溯和呼应,是对一名记者报道的最高奖赏。 因为不管是通过公开稿件还是内参报道,只要一名记者的报道能推动一件正义的、非常有意义的事前进,记者的职业成就感也就得到了最高的升华。这种推进是法律给予一名黑哨应得的10年刑期,也是中国足坛从混沌和黑幕走向清白的开始。 也曾在足球圈的边上站了3年,看了3年,写了3年,骂了3年。当年鲁迅先生怒对黑暗的激情被我等蹩脚地克隆到足球杂文中。不是天生与足协有仇,更不是贪恋稿费或混点虚名,而是足球这个偏远的行当里真是太黑太黑。只要你还有一丁点良心和血性,恐怕就不会选择沉默和漠然。 龚建平被判刑后,有人说他真冤!到底冤不冤,我说还要看你怎么比,跟谁比。一个龚建平被判刑了,可十个、几十个黑哨可能还在躲在家里笑。从这个角度比,龚建平比窦娥还冤!龚建平只收了区区38万,与黑哨圈子里的巨鳄贪墨的数目相比,龚建平比10个窦娥加起来还冤!再与社会上其他领域的贪官相比,龚建平简直比100个窦娥加起来还冤! 这还记得龚建平案被揪前足协当时的政策吗?内部坦白了就没事了。龚建平这个傻冒,傻就傻在没有内部坦白,与组织的宽大和庇护擦肩而过了。可反过来想,掌握那些坦白的足协,如果不把那些证据交出来,是否有对法治社会进行亵渎的嫌疑呢?从这点看,足球圈子里的记者还要不懈地进行追踪报道,不管是公开的,还是内部的。各报、各网站都应当把“黑哨板块”或“黑哨栏目”长年保留,利于记者们的追踪报道。按照38万=10年的比例,黑哨们应得的刑期绝不应该低于800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十年刑期呢?追踪一下10年后的龚建平,也应当是一种比较有意义的另类策划吧。 此外,记者们可以追踪的还有当年那些向黑哨送钱的俱乐部是否动用了国有资产?当年那些道貌岸然的比赛监督,是否喝到了黑锅里肥汤? 写到这里,想起了一部电视剧的名字――无悔追踪。 作为一名足球记者,追踪黑哨应当是一生无悔之中最重要的一种吧。 (搜狐专栏作家 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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