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之乡纪行”系列报道之四
现状篇
广州市荔湾区曾连续6届获得“全国游泳之乡”的殊荣。多年来,该区为各级体校、专业队输送了一批批优秀的游泳运动员。这与荔湾人喜爱游泳,并形成良好的传统有关。但随着体育形势的发展和游泳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游泳普及和竞技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荔湾区的中、小学校也肩负着为广东培养游泳人才的重任。为此,荔湾区体育局、教育局等部门,专门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力求帮助“游泳之乡”更上层楼。
小学生须过游泳关
除不适宜游泳者以外,小学毕业生必须通过25米的游泳考试!荔湾区的教育和体育部门制定了这一规定。“硬性规定”看起来不近人情,但却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欢迎。身在“游泳之乡”却不会游泳,的确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而且尽早学会游泳,不仅多学了一种求生的技巧,对孩子提高身体素质也大有裨益。因此,荔湾区辖内的各间小学都特别重视游泳训练,学生的及格率达到97%以上,且善泳者不计其数。
其实荔湾区的游泳教育从幼儿园就已经开始了,真正做到了“从娃娃抓起”。记者在这里看到,幼儿园的游泳教育以开展水上活动游戏为主,这对还处于兴趣容易波动阶段的孩子们来说,能更快地使他们喜欢上游泳这一运动。在水中游戏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孩子们渐渐学会了游泳,好的苗子就输送到区、市游泳场(馆)接受培训。继而向市、省一级的游泳队逐级输送,从而实现人才输送的“一条龙”。
游泳专长生抢着要
为令“一条龙”路子的衔接工作更加顺畅,荔湾区还特别制定了优惠政策,促进学校和学生双方共同进步。
在学校方面,荔湾区体育实验学校、沙面小学、西关培正小学、华侨小学、芦荻西小学等游泳传统项目的学校,优先在全区范围内招收小学1年级至4年级有游泳专长的学生。西关培正小学、沙面小学、荔湾区体校和西郊泳场游泳班的学生,学习课被安排在华侨小学、芦荻西小学或附近的小学内进行。
此外,代表区小学参加市级以上游泳集训竞赛的学生,原则上可以不参加集训和竞赛期间的文化课考试,而改由所在学校根据该生学习情况进行辅导。对有游泳专长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与体育局决定,推荐他们到广州市一中、广州市四中、广雅中学和西关培英中学就读,从而避免由电脑派位决定升学的状况,这有利于吸引游泳人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在荔湾区体育局辖下游泳池训练的孩子和家长们,经常会见到几位孩子们仰慕已久的教练,比如昔日的泳坛名将罗兆应、李忠谊,还有将要远赴巴塞罗那参加世锦赛的国家游泳队教练、广东游泳队教练李农战等,他们几乎每个月都会到荔湾区指导训练,有的还会将那些在训练中表现出色的孩子带到省队进行培训。
从荔湾区请来这些游泳专家可以看出,他们对教练队伍的重视程度。其实除了这些省一级的著名教练外,荔湾区还聘请了市一级的游泳专家作为顾问,并不时引进高等院校游泳专业的人才,将他们安排到游泳的重点学校担任专职教练,大大增强了教练队伍的实力。
为了加强游泳教练队伍的素质,荔湾区体育局还规定,全区所有的游泳教练员必须持有救生员证、教学证等证件,并且每两年审核一次,这一措施在广州市区一级范围内是惟一的。不少家长对荔湾区游泳教练队伍素质表示肯定,他们带着孩子从其它区赶来报名,要参加荔湾区的游泳训练,因为这里的泳池永远都是那么热闹、那么精彩。
问题篇
水费太高、场地老化、后生仔怕苦等问题困扰泳乡……
池水深深深几许
连续6届被评上了“游泳之乡”的荔湾区,无疑将目标放在第7次评选上。但是水费太高、场地老化以及小运动员怕吃苦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荔湾区游泳运动的发展。
水费太高泳池干涸
学校泳池每吨用水收费3元!这是荔湾区学校泳场的收费价格。据了解,这已属于商业用水的价格。如果按照每个泳池需用水1000吨,每个星期换两次水的标准来算,那么,每个泳池每月的水费就达到24000元!
这笔花费,对于大多数的学校,是一笔非常庞大的开支。
据了解,为了保证教育,政策规定学校的用水属优惠范畴,学校泳池的用水也应该享受优惠价格。
这一政策在1986年前还在荔湾区执行,因此每个泳池用水的费用只有每吨2毛钱。但在那之后,这一政策发生了变化,有关方面认为泳池的用水量超标,应属于商业用水,所以应该按照商业用水的价格进行收费,这样,学校开放泳池的费用陡然增多,许多学校的泳池被迫在教学期间外停止使用。
水费过高的问题,曾在广州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过,有关部门也确实按照优惠价格实行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学校的泳池纷纷重新开放。但之后学校泳池的用水价格又恢复了原样,重新按照商业用水的价格进行收费。因为无力支付这一庞大的开支,许多学校不得不重新关上刚刚打开的泳池大门。
也许有人会问,学校泳池用水虽然按照商业用水的标准来征收是高了些,但荔湾区有这么多喜欢游泳的人,如果对他们收取费用,应该可以维持泳池的正常运转。
恰恰“致命”的问题出在这里。因为有明文规定,学校开放泳场不许收费!这无疑掐断学校泳场自身造血的希望。只出不入,这种状况让学校泳池只有在教学需要的3个月内开放,而其他时间则处于干涸状态。
“这是一个巨大的资源浪费!”荔湾区体育局副局长邓广全对此痛心疾首,“虽然现在我们正想方设法改善这种情况,但问题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我希望这种状况能尽快改变。”
设施落后不敷需求
荔湾区目前拥有泳池达到了92个,但不规范的简易泳池却达到了63个!
据了解,荔湾区趁着被首次评为“游泳之乡”之东风,鼓励其属内的各所学校建设泳池。受此影响,荔湾区的泳池犹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设起来。许多学校“因地制宜”,也建设了泳池,但在长度、宽度或者深度上均不符合标准。
荔湾区虽然地处南方,气候四季如春,但人们除了在夏天外平常对冷水池大多望而却步,孩子们更是如此。因此,具有温水设备的室内泳池,成为了保证游泳训练时间的必要条件。
但据统计,荔湾区现有室内温水泳池仅5个,而且均为25米的小泳池,这么小的温水泳池显然不能满足游泳者的需要。
随着体育形势的发展和游泳水平的不断提高,游泳、尤其是竞技游泳,对泳池的规范性要求也越来越高。荔湾区的这些简易泳场,已不能适应游泳的长期发展。建设、改造泳池成了荔湾区发展“泳乡”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整合资源重点改造
既为“泳乡”,荔湾区当然拥有一些不错的泳场,如较有名的包括红楼、西郊、沙面等泳场,其中,前两者的水上面积达到46000平方米。不过,该区仍有许多泳场不能适应发展要求。对此,荔湾区体育局将重点放在了对现有泳场资源的改造上。
“我们要利用好现有水上资源,对现有资源进行加工改造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要抓好重点建设这一项目。”荔湾区体育局副局长邓广全介绍说。
为了使泳场改造工作更加顺利,荔湾区有关部门还专程到南海考察了一些先进泳场。经过努力,荔湾区现在已经成功改造了5个泳场,泳池拥有了加温条件,过滤系统也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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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里白条”出荔湾
荔湾区位于广州市西部,地处珠江东、北岸,是著名的“水区”。临江生活的荔湾人,自然少不了下江戏水玩耍,既为防止溺水,又能强身健体,久而久之,善泳成了荔湾人的一个特长。
自上世纪50年代起,酷爱游泳的荔湾人举行了游珠江的活动,并形成每年举行一次的传统。直到1996年,珠江水受污染不再适宜游泳后,荔湾区便把横渡珠江活动改在游泳场馆内进行,称之为“水上花会”。时至今日,“水上花会”仍办得红红火火。
1983年,国家体育总局为鼓励全国各地发展游泳项目,特别在全国范围内举办“游泳之乡”的评选活动,当时全国共有12个区、市、县被评为“游泳之乡”,荔湾区名列其中。
此后,荔湾区再接再厉,连续5届获得“全国游泳之乡”的殊荣;多年来,荔湾区的学校输送了一批批的游泳苗子和运动员,大约每年都有10几个运动员送到省、市一级的体校或专业队,从未间断。
现役广东游泳队的运动员中,有周嘉威、陈铁涛、郑仕斌、陈雅静、陈昭仪等优秀运动员,他们在九运会上共夺得了4枚金牌、2枚银牌。在跳水方面,1955年至1965年先后9次获全国冠军的前国家跳水队总教练梁伯熙也出自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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