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球员赌球受惩处 法院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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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1日08:00
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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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上海专电 原上海足球队运动员唐全顺因赌球,近日被杨浦法院以赌博罪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
唐全顺1981年至1997年分别在上海足球队、上海大顺足球俱乐部、上海浦东足球俱乐部踢球,在上海足坛具有一定知名度。
2003年5月7日,唐全顺在上海市一酒店房间内,采取电话投注的方式,猜欧洲五大联赛的比赛结果。各人投注的金额按照澳门博彩公司确定的赔率来计算具体数额,于比赛次日见面交割输赢钱款。
期间,唐共接收了十余名赌徒投注的10万余元赌资,每场球赛不管结果如何,他都可以从冯处收取所报金额的2%的回扣,共获取非法利润2100余元。5月8日凌晨,警署接到举报,在酒店里抓获了开设地下赌场的唐全顺及几名赌徒。
杨浦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全顺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集多人进行赌博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赌博罪。因唐全顺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东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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