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对于基本上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足协纪委会,原本是充满了期待的。至少,与原来那拨热衷于各种“潜规则”的所谓足球专业人士相比,他们更加接近公平与公正。
不过,从今年他们办的几个“案子”来看,虽然中国足协一再撇清与“纪委会”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但或多或少的,这个原本独立于足球之外的团体,也已经被“潜规则”了。
据说深圳队因为撞衫事件去足协鸣冤的时候,足协领导告诉他们,所有的处罚决定,都是由纪委会做出的,足协不会进行干涉。乍一听,很民主,可再仔细想想,却又不是那么回事了。既然是足协纪律委员会,那么按照程序,最终公布处罚决定时,应该盖上的,是中国足协的章子。也就是说,不管足协纪委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最终要负责任的,还是中国足协。否则的话,中超联赛里的事,交给篮协纪委会,交给乒协纪委会去处理,又有什么区别呢?作为纪委会的领导,中国足协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监管纪委会的职责,而不是用它来当自己的挡箭牌。
裁判出现误判错判,很正常,但是在错了之后,还要为他们藏着掖着,那就不正常了。如果足协认定申花教练和队员有违纪行为,在证据确凿(而不是单凭比赛监督和裁判的一纸报告)的前提下进行处罚,不会有任何问题。但如果真的有所谓的潜规则,带着某种目的去行使手中的权力的话,那么他们失去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球迷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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