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出路 与国际接轨?
在国际足坛,合同是唯一可以约束球员的“上方宝剑”。只要合同到期,球员可以自由转会心仪的俱乐部。而在国内足坛,还为俱乐部特设了一个“保护期”,只要俱乐部不认定,球员即便是合同到期,也无法自由转会,这就出现了足协法规与劳动法冲突的怪相。
记者从律师那里了解到,“目前职业球员的合同不仅受《劳动合同法》的挑战,还受到中国足协等相关规定的约束。从足协目前的规定来看,韩燕鸣与建业的合同效力上是有问题的,从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来说,在劳动者合同期满之后就可以自由选择与其他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中国足协的球员转会规定与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是有抵触的。”
目前,建业俱乐部方面唯一的想法就是希望泰达或者韩燕鸣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韩燕鸣随队训练一年的补偿。建业俱乐部的一位人士表示:“我们目前并未向足协提出仲裁,只是希望能够以调解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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