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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源公布对陈志钊处罚决定 下放梯队罚款2.5万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作者:刘源
2011年07月02日11:56

  本报讯 记者刘源报道:昆明一别,陈志钊已经离开衡源队整整5个月,6月30日,衡源俱乐部正式就此事发表官方声明,并于昨日公布了对陈志钊的系列处罚决定。对此,陈志钊方面表示,不接受续约条件。

  衡源声明:许诺年薪百万、季末租借

  在这份声明中,衡源俱乐部明确表达了对陈志钊离队事件的态度,提出五项条件。其中,俱乐部针对陈志钊的权益给出的条件包括:愿意将陈志钊年薪提高到100万元;同意在赛季末安排陈志钊前往欧洲试训并承担往返机票等相关费用;同意以最低价格甚至免费租借陈志钊到欧洲俱乐部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如有俱乐部希望收购,价格另行商定。

  另外,衡源俱乐部也要求陈志钊必须立刻归队参加训练比赛,对违纪行为有充分认识、悔改,并作深刻检查。同时,为弥补俱乐部未来低价或者免费将陈志钊租借出去,以及陈志钊不能履行与俱乐部合同给俱乐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同时保障在陈志钊转会欧洲俱乐部无果的情况下能够回到衡源踢球,希望与陈志钊将合同续签至2015年(即延期两年)。

  处罚决定:下放至梯队,罚款2.5万元

  俱乐部表示,陈志钊离队未归并指责俱乐部违约,在足协未受理合同仲裁的情况下,不尊重足协裁定,且拒不履行《运动员工作合同》所赋其义务。违反“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的规定,多次代表其他俱乐部和球队参加比赛。为此,俱乐部根据《运动员工作合同》约定以及俱乐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对陈志钊作出处罚:首先根据《运动员工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将陈志钊调整至梯队,工资一并下调至2500元/月;其次依据俱乐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对陈志钊罚款2.5万元。另外,保留依据《中国足(国足新闻,国足说吧)协纪律准则》、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相关规定对陈志钊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陈志钊父子回应:无可能接受续约两年

  昨晚,记者联系上陈志钊父子,对俱乐部的声明和处罚决定,父子俩最初表示不想对此表态,因为当初未能达成一致,如今也没有什么改变。针对此次公布的条件细节,记者最后询问是否无一丝接受可能,陈志钊表示,如果没有合同延期两年的关键条件,存在接受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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