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万行贿款去向不明
对于上海国际与上海申花的比赛,在审判中的书证和证人证言都出现了新的焦点。
法庭证据显示,申花一共出资550万行贿,陆俊与张建强平分了其中的70万,另外480万去向不明有待调查。
陆俊的律师在法庭上爆出“猛料”:上海申花此前已花350万买通了上海国际,因此比赛本身就是一场假球。所以说,不存在陆俊通过操纵比赛来让申花获益的事实。律师还出具了相关证据。
律师称,公诉人所提交的陆俊所涉嫌通过执法操纵的比赛均有录像和比赛监督报告。根据比赛监督报告,陆俊的执法评定为优,无错判。
公诉人驳斥称:陆俊执法水平很高,具有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操纵比赛的能力。且陆俊在事后也收取了钱物,构成操纵比赛的条件。同时,根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已经证明该罪名对陆俊仍有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