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足坛反赌案在铁岭和丹东继续开庭审理,曾有着“金哨”之称的前国际级裁判陆俊在丹东出庭受审。在上午的庭审中,陆俊对于被指控81万的受贿金额供认不讳。同时,有关陆俊的一些涉案场次也浮出水面。钟合
央视记者惊叹:陆俊案“触耳惊心”
据央视记者报道,陆俊案涉及的案情可以说是“触耳惊心”,陆俊对受贿81万供认不讳。目前从检方提交的证据看,陆俊共涉嫌操纵7场比赛,涉及4家俱乐部。涉案俱乐部分别是辽足、沈阳华晨金客(原海狮)、山东鲁能和上海申花。
据报道,在陆俊涉案的比赛当中,有一场与当年“渝沈假球案”密切相关的比赛。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至2003年间,被告人陆俊利用执裁全国足球甲A联赛、足协杯等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1999年末,广州松日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学智通过陆俊与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总经理许晓敏及董事长章健联系打假球事宜,并约定由王学智做工作让广州松日队在当年甲A联赛中故意输给天津泰达队,事成后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给王学智好处费120万元。1999年12月5日,广州松日队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赛后,许晓敏通过陆俊给王学智人民币120万元,王学智收受后给陆俊10万元。
庭审交锋
陆俊辩护律师:
1.公诉人所提交的陆俊所涉嫌通过执法操纵的比赛均有录像和比赛监督报告。根据比赛监督报告,陆俊的执法评定为优,无错判。
2.上海申花此前以花350万买通了上海国际,因此比赛本身就是一场假球。因此不存在陆俊通过操纵比赛来让申花获益的事实。
3.我国刑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但是陆俊涉及的案件发生于2003年,因此根据从轻原则陆俊不应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处罚。
4.陆俊执裁大型比赛有贡献,羁押期间表现好且无前科劣迹,有主动交代受贿35万元的情节,应予轻判。
公诉方:
陆俊执法水平很高,具有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操纵比赛的能力。且陆俊在事后也收取了钱物,构成操纵比赛的条件。同时,根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司法解释,已经证明该罪名对陆俊仍有追溯力。
陆俊涉案比赛
1999年甲A联赛
天津泰达对阵广州松日
(案情:沈阳海狮找到陆俊,通过陆俊联系到了广州松日队的负责人,花钱让广州松日故意输掉与天津泰达的比赛,自行降级,从而让沈阳海狮顺利保级。陆俊通过操纵这场比赛获得10万元贿金。)
1999年甲A联赛
沈阳海狮对阵重庆力帆
(案情:沈阳海狮为了保级,由总经理章建先后送给张建强68万元,张建强安排陆俊做第四裁判,并让比赛下半场晚开球5分钟,沈阳队在最后时刻绝杀对手,成功保级。)
2003年甲A联赛
山东鲁能对阵四川全兴
(案情未披露)
2003年甲A联赛
山东鲁能对阵八一振邦
(案情未披露)
2003年甲A联赛
上海申花对阵上海国际
(案情:时任职足协竞赛部官员的张建强在赛前接受了上海申花方面送上的70万元行贿款,并且利用私人关系与本场比赛的执法主裁陆俊取得联系,并将意图转达给了陆俊,陆俊答应了张建强的指示,在本场比赛中偏袒上海申花,申花最终战胜上海国际,取得了末代甲A的冠军。事后,张建强与陆俊平分了此前收到的70万元行贿款。法庭最新证据显示,申花方面一共出资550万元行贿,陆俊与张建强平分了其中的70万,另外480万去向不明,有待调查。)
2003年甲A联赛
沈阳海狮对阵深圳平安
(案情未披露)
足协杯
大连万达对阵上海申花
(案情未披露)
成都谢菲联老总供出万大雪
原中国裁判万大雪的案件从昨日下午开始审理,作为本次涉案的四名裁判之一,万大雪是唯一一名在被捕后没有被曝光任何案情的裁判。
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万大雪利用执裁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和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
据报道,万大雪曾收受成都谢菲联老总许宏涛的贿赂,在比赛中帮助成都谢菲联队操纵比赛,许宏涛入狱之后将其供出。钟合
详解中国足球“黑哨”演变史
关系哨官哨赌哨 哨哨惊心
如果把绿茵场上主观故意偏离公正的裁判统称为“黑哨”,那么按照“黑”的原因不同,大概还可以细分为“关系哨”、“官哨”、“卖哨”和“赌哨”。
根据陆俊、黄俊杰、周伟新等几名“黑哨”的经历,以及圈内人的叙述,基本上可以摸清中国黑哨们的演变史。先是基本不涉及钱财的关系哨,然后由于贿赂金的注入性质发生突变。足球职业化后积聚了大量金钱,加之缺乏监管,于是从甲A后半段至今,官哨、卖哨蓬勃发展。到了近几年,还出现了裁判直接涉赌的新类型“赌哨”。综合
萌芽期:关系哨
关系哨的历史源头无从考证,但肯定专业足球时代就存在。在足球刚进入职业化的时候,仍只是有时会凭借朋友间的人情打招呼,尚不涉及钱财,这种关系哨就是黑哨的“雏形”。
一名圈内人士表示,黑哨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刚开始没有所谓贿赂金,也不存在贪心、邪念,就是人情和面子,这种现象应该说在足球领域还是有过这么一段,然后一步一步地演变,但是贿赂金的进入就意味着这种事情的性质发生突变了。
全盛期:官哨、卖哨
典型代表:陆俊、黄俊杰
1994年,陆俊的一声哨响拉开了足球职业化的大幕。在那个足球热昏了的年代,平均工资还不过百十块钱,但联赛突然涌入了上千万资金,成为巨大的名利场。如果说最初几年还不敢轻举妄动,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腐败最终如细菌一样肆意滋生。
陆俊、黄俊杰就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渝沈之战已经证明是这位昔日“金哨”的“杰作”,而他还“导演”了末代甲A的上海滩德比。不过,这两场他虽然都分了好处,但都是奉领导张建强之命而行,属于“官哨”。
黄陆两人不仅奉命吹“官哨”,也会自己“卖哨”。2005年至2009年期间,黄俊杰仅凭借对长春亚泰队的关照,就获取了巨额“红包”,双方交易了十场比赛之多。陆俊涉黑的时间集中在1999-2003年的甲A时代,这期间不仅有官哨,他还多次直接收受贿赂。
新时期:赌哨
典型代表:周伟新
随着赌球逐渐蔓延在绿茵场上,“赌哨”也最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2004年,周伟新在制造了北京国安同沈阳金德比赛的“冤案”后,受到纪律处罚,就此开始淡出裁判圈,并逐渐成为“赌球个体户”。2007年,在澳门威尼斯人杯英格兰曼联队对深圳上清饮队比赛中,黄俊杰任主裁。周伟新为了赌球赛前给黄俊杰电话,让黄俊杰要让深圳先开球,然后他在下注获利22万元港币后,分给黄俊杰10万元港币。
两年后,在上海申花与澳大利亚悉尼FC队的国际友谊赛中,黄俊杰担任主裁判。周伟新先是赛前给黄俊杰打电话通气,然后在比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再次给黄俊杰电话,希望在下半时进两个球以方便他下注买大球(进球三个以上在赌博中算大球)。结果上半时0:1落后的上海申花下半时连进两球,2:1完成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