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百万黑金”是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日前披露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来理解足协今年将对裁判进行“摄像跟踪”,似乎就“顺理成章”了一些。不过,“沈渝之战”、“龚建平受贿案”这些足球界制造的“名词”,恐怕不是挥之即去的,因为既然足球走上了经济这个战场,就不可避免地遭遇到一些“经济黑洞”,裁判的廉洁之难是许多圈外人或者说“局外人”很难想象的。要说的是,我们必须对足球有一个全新的定位,也就是说要把足球从“城市名片”这样的高度重新纳入到“体育比赛”的范畴,实行“责任追究制”,这样才能从源头解决“廉洁之难”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百万“黑金”的问题。 足球或者说体育比赛的功能,可以像前不久陕西国力的老总王珀说的那样上升到“三个代表”的高度,因为作为一个热门的体育项目,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喜怒哀乐。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提起千斤,放下四两,因为不喜欢足球或者不去现场看球,也不能就说成不是主流甚至不爱国,皮划艇、冰上项目等等许多体育项目都为国争了光,可就是进不了市场,就是没有观众,但这些项目已经成为“奥运争光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没有喝彩的情况下同样在国际赛场上升起了五星红旗,同样可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足球被一些地方上升到“城市名片”这个高度来经营,这既是足球之幸运,又是足球之悲哀,认为足球这张“城市名片”只会给所在城市带来荣誉是非常幼稚的想法。“城市名片”从理解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有时候会被一些足球投资人利用,他们可以说:我们(省市)不能没有足球,我们行贿裁判是为了球迷利益,甚至“城市名片”。 廉洁之难是世人皆知的事情,就像这次足协的收缴的“百万黑金”一样,处理起来难度很大,政策性很强。几十个裁判收了“百万黑金”,平均数已经超过了正在服刑的龚建平,但他们大部分没有被公开曝光,这样的做法是策略的、理智的、有效的,因为在这个问题上,龚建平并不是“一条扛”,他只能算一支“出头鸟”,或者说一面“镜子”。廉洁之难在于如何处理“非廉洁者”,大部分裁判的受贿可能是被动的,如果曝光或者说将行贿俱乐部、行贿人曝光,中超还能存在吗?中甲还能开球吗? “摄像跟踪”裁判是足协单方面采取的措施,前一段时间成为被一些人指责,因为从法理上讲的确有很多“软肋”,诸如人们对交易地点的推测,司法界对人身权利的评价等等,这些说法都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足协在这方面不希望落后,也要对此采取主动,尤其是要对“关键人”裁判采取行动,他们不能总是发生问题、上缴问题,或者借媒体来造声势,自己只能让裁判写保证书或是进行教育,所以才有了“摄像跟踪”这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措施,甚至可以说,这种做法实质上更多的是对俱乐部的。在现在情形下几乎可以肯定,“摄像跟踪”最终只会是“白带”,绝对不会成为“黑金”交易的证据。 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似乎比“摄像跟踪”更有效,但足协没有这么大的权利,司法或者监察部门必须强力介入才行。公正地说,裁判在受贿问题上也不全是“积极”的、主动的,因此他们才会得到“内部处理”,这里面也有廉洁之难的事情,孙葆洁可能会更清楚一些。不拿“黑金”却被一些人煽动球迷喊“黑哨”,拿了“黑金”却因“公正执法”被人打,这些只有圈里人才清楚。“沈渝之战”之所以不了了之,足协没有难言之隐? “百万黑金”是中国足球的耻辱,“摄像跟踪”同样是裁判的耻辱,但这并不是说保护足球俱乐部。事实上,有关部门对“百万黑金”的出处是非常清楚的,之所以没有曝光,出发点很简单,不想让中国足球死掉,让群众还能看上足球比赛,这也是代表球迷利益,也是廉洁之难。(搜狐体育专栏作家夏智强)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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