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期间传闻高峰在沈阳的酒店倒闭,王纳文说这是高峰故意“玩破产”。
高峰自己都不知道这件事,如果他说高峰玩破产,就要拿出证据来,而这个证据应该是由工商局出示的高峰对这家酒店曾有过所有权,但王纳文拿不出这样的证据来。
换另一个角度看,她决定在9月份打这个官司,于是在8月份将自己注册资金49万元的酒吧以8万元的低价转让,她为什么偏要在这个时候转让酒吧呢?这个算不算她也在“玩破产”呢?
最后的判定结果是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原告王圣元1000元,至王圣元18周岁止,总共下来也就18万,与他们事先说的67万相去甚远啊?
这个结果是法院按照调查取证做出的公正结果,事实上,目前沈阳的人均消费水平只有每月500块钱左右,法院也考虑到高峰曾经是著名的足球运动员,酌情提高到1000元,这已经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利益了。
大家可能都觉得18万对于高峰来说太少了,但对一个孩子的抚育费来说已经足够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费,那这个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是2000元,而沈阳每年的人均收入也只有2万元左右。高峰是名人,有很高的收入这是以前的事情,而对孩子的抚养是今后的事情,目前的高峰早已退出足坛,不是足球明星,实际状况是高峰现在处于无业状态,经济上并不富裕。
还有一点也是他们的代理人考虑不周的地方,我们原本以为会从孩子2002年9月20日开始给予抚养费,这也是为什么要调查高峰这两年来收入情况的原因,但对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却只要求从9月起开始支付抚养费,等于前两年的费用被他们自己放弃了。
王纳文表示对宣判结果不满,她为什么又不上诉了呢?
因为她再上诉的话也是缺乏事实证据的,还是会败诉。她现在对媒体阐明的态度也是不是为钱,她现在的态度跟以前也不一样了。我认为她不上诉的做法是明智的。至于以后孩子的生活水平会不会改变,或者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需要对这个抚养费的数目进行调节,王纳文有权利再向法院申请调节。
整个案子下来,感觉一直是你作为高峰这方的代理律师特别低调,很少对媒体说话,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案件涉及到高峰、王纳文以及孩子等多方面的隐私问题,法院决定本案不公开审理,那么我就要遵循法院的要求,遵循一个律师的职业操守。在案子没有了结以前,我们作为当事人和代理人不应该过度的曝光,否则的话会对案件产生很多不好的影响。
我不明白王纳文一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态度,一方面说自己是被媒体拉进这件事的,自己完全不情愿,甚至是个受害者;一方面网上、报纸上、电视台上又到处是她的采访,案子一有点什么进展就要开发布会向媒体曝光,她这样的做法让人不能理解,也与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意见是背道而驰的,她也受到了法院的批评。
另外,我想我们低调一些,这个被迅速炒作起来的事情才能够冷下来,如果我们也一有什么事情就要和媒体怎么样的话,那这场炒作就更厉害了。王纳文已经明确表示她有进娱乐圈的想法,我们只是想把案子正常地处理完,尽快解决这个孩子的抚养问题。
在这几个月中,你和高峰有没有与王纳文直接沟通过?
没有,我们也不敢,她有什么事就要在媒体曝光,我们觉得太可怕了。不知道她到底要怎么样。这件事情上变得特别复杂了,你根本无法知道她事后又会对媒体说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不见的好。
我在这个期间也没有接触到王纳文本人,关于她的消息我都是在网上找资料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