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合同到期,为啥走不了?
合同到期,球员为啥走不了?
原因很简单,俱乐部都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谁也不想自己培养的球员最后无偿落入别人手中。
为了保护俱乐部的利益,中国足协曾经出台了一条规定:一名球员即便和原俱乐部合同到期,其所有权在未来30个月里仍属于这个俱乐部。30个月以上没有参加比赛,才能成为自由球员。
但在国际上,却是另一番光景。应该说曾经的世界足坛,转会制度和中国差不多,但自从“博斯曼法案”出台后,一切就变了。
国际足联明确规定,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的合同到期或将在6个月内到期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与另一家俱乐部签约,而原俱乐部不得收取任何转会费。
所以,国外的球员合同到期以后,绝对不会像中国球员这般烦恼。
可以看出,中国的转会制度已经严重落后于国际大潮流了,这条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在冯周二人提出转会之后,更加凸显了出来。应该说,如果冯潇霆和周海滨的转会官司打到了国际足联,中国足协根本就没有办法阻止这两个人转会。本报记者 单玲
球员热盼变革 尊重球员 “土规定”早该改
“其实中国足球的这个规定早就该改了,为什么我们不能和国际接轨,实行自由转会制度?”
昨日,一名已经退役的球员对记者说,他认为中国的转会应该向国际学习,这样对球员更公平。“实际上,球员都不太满意现在足协的转会规定,但是谁敢说不啊,大伙都一样忍着呗!”
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且曾经反抗过“包身合同”的现役球员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合同到期后,俱乐部仍有30个月所有权的规定非常不合理,“我转会的时候就受到了这个不合理条款的约束。一个球员的运动生命是有限的,有时候环境的转换可能对自身很有好处,但是俱乐部就用这个条款卡着你,不让你转会,甚至不让你踢球,作为球员,根本没有办法。长时间不踢球,谁能知道以后能不能恢复状态?这对球员自身是不可估量的损失。希望俱乐部尊重球员,能尽快和国际接轨。”本报记者 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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