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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琳转会让足协无所适从 究竟谁该为此事买单?

2009年07月16日10:4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如果不是戴琳突然披上申花的训练衣,或许就连圈中的老记们,都要忘记这个年初转投萨拉热窝球队的前辽足小将——在赛季初那次轰轰烈烈的“自由转会”浪潮中,戴琳正是公然挑战足协“合同到期后额外有30个月拥有期”规则的一员。
只是他所加盟的萨拉热窝斯拉维亚并不像周海滨的埃因霍温那样名头响亮,也不像冯潇霆效力的大邱FC那样令人熟悉。

  与自己的“阶级兄弟”周海滨、冯潇霆不同,戴琳没有在国外俱乐部扎下根,在效力球队几个月的时间里,戴琳甚至没有得到一分钟的上场比赛时间。在中超第二次转会窗开启的时候,他回到申花,这让人不得不怀疑其当初转投国外的目的和用心。更为可怕的,是戴琳这样“曲线回国”的做法似乎已成一种“潜规则”。

  据说亚泰球员王栋现在就在筹划加盟纽卡斯尔喷气机队的事宜,而他的最终目的,则是回到自己的家乡加盟青岛中能队。

  在中国足球的历史上,并不缺乏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极端事件,从根本上讲,戴琳、王栋的“曲线回国”与泰达、健力宝球员的罢训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采取的方式、运作的性质略有不同。曾经多次就欠薪问题采访过球员,在他们看来,在多数问题上,中超球员较之俱乐部、足协都是弱势群体,除了罢训的方式,他们根本就没有其他的表达手段。推而广之,在对待足协“合同到期后俱乐部仍旧拥有球员30个月所有权”的规则上,球员同样是弱势群体,除了以强劲实力在国外俱乐部站稳脚跟,惟一的选择岂不就是瞒天过海、掩人耳目?

  在不久前的一次足协见面会上,负责注册的一位足协官员曾向到场的几十名媒体记者就“额外30个月拥有权”的问题征询过意见,但无论是哪种备选方案,足协都没有下定彻底废除这一规则的决心,只是希望在规则调整的时候有一个缓冲期,给俱乐部多一些“消化、适应”的时间。

  足协对俱乐部的厚待本无可厚非,甚至就连这耸人听闻的“30个月拥有期”,也是在职业化初期足协为捍卫俱乐部利益强制推行的。但今时不同往日,国际足坛的交流已经不像郝海东时代那样闭塞、简单,无论是韩国、澳大利亚还是西欧、南美俱乐部,为了发展以及扩大自己在远东的影响,都有可能将引援的触角伸向中国,而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这种引援往往会带有更强的“自由、免费”性质。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今年球员和现行转会规则间的矛盾才会显得尤其突出:球员质问俱乐部为何不能给球员更多的选择空间,俱乐部则怪罪球员“不按套路出牌”……但实际上,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足协不甚合理的转会制度。在之前的亚足联年度会议上,亚足联主席哈曼曾提出了一个“一体化”的观点,认为亚洲足球要融入世界足球的进程中。既然连向来强硬的哈曼都无法抗拒全球化、一体化的洪流,中国足协又有什么理由死抱着一个10年前制定的规则不肯撒手呢?

  更为理性的选择,应该还是彻底废除“30个月”拥有期的相关规定,而不是像之前讨论的那样将“30个月”缩短为18个月或12个月,换汤不换药带来的结果,只能是球员群体更为激烈的反抗,以及球员和俱乐部间更为严重的冲突。
(责任编辑:孟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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