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撞衫”的那场比赛已经结束三天了,但是后遗症还远远没有结束。足协在周二讨论“扣3分、罚款10万”的处罚,到了周三的正式发布会却又不公布了,只是说“要召开听证会”。对于深足的处理,一下子就从“内部研讨”跳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层面,足协的这张面孔的确转得很快。
大部分人相信,周二的初步决定只是足协放的风,来试探外界的反应。结果,除了重庆媒体“欢欣鼓舞”,全国各地基本都为深圳鸣不平。于是足协在发布会上解释说,由于部分纪律委员会委员没有参加会议,所以在这样的重大问题无法按照规定达成2/3人数以上的共识,暂时无法形成决议。
足协虽然开始重视外界的反应,但然低估外界的智慧。所谓的解释,引发出更多的“为什么”:1,周二是国家法定工作日,作为事业单位的足协怎么会有“委员”缺席;2,怎么样的事情符合“重大问题”的概念,需要2/3共识;3,关于左树声等人的处罚就是在“委员会有缺席”的状况下做出,是否公平;4,什么状况下才需要利用“听证会”来做最终的决定。
按照足协的口吻,由于考虑到“降级”事宜,所以升级为“重要问题”。作为法规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实不应该有“考虑”这个过程,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这才是足协应该秉承的原则。在国外,听证会制度本来就是职业联赛管理者固定的一个流程,不分大事小事;在中国足球圈,是否听证成为了“大事小事”的一个判断,而对于“大事”势必会考虑更多,从而影响最终决策的公正性。
当然,对于一个这样本身屡创漏洞的机构,你不能指望更多。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