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荔法宣
一位是足球名嘴,一位是著名教头,李承鹏与陈亦明因为一本《中国足球内幕》而结怨,在这部书中,李承鹏等作者称“陈亦明无疑是中国知名教练里最早参赌的人”,直指陈亦明参赌,为此陈亦明认为这是诽谤侮辱,并将李承鹏等三位作者及曾部分转载该书的报社告上了法庭,索赔450万元的精神赔偿,此案昨天上午在广州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没亲自出庭。
引发官司的导火索是今年1月1日出版的一本书《中国足球内幕——风暴中的打假扫黑》,此后部分内容又被报纸转载,而陈亦明看后却勃然大怒,他认为书中称“陈亦明无疑是中国知名教练里最早参赌的人”,直指自己参赌。
陈亦明认为文章和书中的部分内容是对他的侮辱诽谤,文章发表后,恰逢“反赌、打黑”运动,本案的纠纷引起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全国各家媒体争相报道,他一时处于风口浪尖处。
为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他曾发表书面声明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消除影响,但被告置他的交涉于不顾,还借势进行各种目的炒作,进一步损害了他的名誉权。
原告起诉:
说我坐庄赌球是诬蔑索偿450万
陈亦明代理律师认为,其本是一名足球界大佬,一直活跃于足球圈,一直以来为中国和广东的足球事业兢兢业业地做了大量有益工作,足球业内和社会公众对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经常被邀请采访和做评论。
可如今大家都把这个名字和职业赌徒联系在了一起,虽然没人当面这样说,但是事实上是没人再想要联系陈亦明。就家庭而言,更是家无宁日,亲友断绝,家庭有苦难言。他认为,转载文章的报社是不署名的作者,因此,向包括转载报社和三名作者在内的四名被告提起450万的精神赔偿,昨日此案开庭,双方均没有亲自出庭。
被告答辩:
写书是鞭策他东山再起再作贡献
被告方律师黄松良则认为,《中国足球内幕》一书的第二部分《堂口时代》中《陈亦明:从顶级教练到职业赌徒》一文,其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是:通过对陈亦明在足球圈内的贡献、受罚、涉假、涉赌等人生沉浮的评述和批判,揭示足球行业中存在的“青年得志,中年有为,晚节不慎”的一种现象,以达到鞭策其重新振作,东山再起,为中国足球再做贡献的目的。
律师表示,该篇文章上述指导思想无疑是顺应了时代的要求,符合主流社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答辩人称,最重要的是,涉案文章的发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告的名誉受到损害,反而消除了此前对其的不利传说,为其获得更高的社会评价奠定了基础。
一场诉讼,几许恩怨情仇
作为南派足球的代表之一,陈亦明在运动员生涯中便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绩,他20岁的时候便代表八一队拿到全国足球联赛冠军,并曾经入选国家队。1982年退役后,开始了自己的教练生涯,2002年离开甘肃天马的总经理职位后,正式宣告离开职业足坛一线,近几年,他以足球评论员身份偶尔出现在媒体上,显得十分低调,《中国足球内幕》一书出版后,他高调与李承鹏通过媒体“隔空骂战”。
此后,关于陈亦明与李承鹏的恩怨情仇也被牵扯出来,陈亦明称一直当李承鹏是好友,“没想到如今他们竟会如此诬告一个朋友!”对此,李承鹏称自己从未当陈亦明是好友,一直是对方“自作多情”。同时,陈亦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曾怒斥李承鹏为出书赚钱不择手段,甚至表示要告倒对方,让对方一尝蹲监狱的滋味……
李承鹏得知被起诉后,高调在其博客上发表了一段文字,“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靠恫吓、装义正辞严、粘雄狮牌胸毛、留李逵大胡子就能赢的。中国不是一个法律很成熟的地方,这导致最好玩的地方是,有人会脑残地认为谁先起诉谁就代表正义……”信息时报记者 邹甜
这俩人
陈亦明
1952年3月6日生,足坛名宿,著名足球教练,最骄傲的事情是在20世纪70年代就代表中国队出国比赛,20岁时就代表八一队拿到了全国足球联赛冠军。陈亦明是南派足球的代表人物。结束在甘肃天马队的总经理职务后,陈亦明消失于中国足坛新闻报道中。2010年1月,在著名足球记者李承鹏的《中国足球内幕》新书中,陈亦明被爆开盘坐庄,再次成为媒体舆论焦点。
李承鹏
1968年生,中国著名足球记者、评论员,昵称“李大眼”。现在就职于《足球报》,任专题部主任。李承鹏年初因《中国足球内幕》惹上官非,最近他也惹上是非。南非世界杯期间,有消息称李承鹏在南非参与某剧拍摄时遭当地黑人打劫,但随后《宁波晚报》撰文称实情是李承鹏为赚眼球,雇人打劫自己,自导自演了一出丑恶的苦肉计。对此李承鹏澄清并回击,称打劫部分是剧组原设定的剧情,与己无关。
信息时报记者 邹甜
那本书
由著名足球评论员李承鹏等人所著的《中国足球内幕》今年年初出版,在发布会上介绍称,“本书作者亲历了中国足球发展的全过程,累十多年奋战一线之宝贵素材,又走访和电话采访了130多名相关人士,几经甄别与取舍、几番挣扎与抉择、终成此书。本书首次披露了大量不为人知的中国足球重磅事实,为打假扫黑抓赌风暴指明了方向,并对中国足球的发展提出了前瞻性、建设性的宝贵意见。”
而在封面上的编辑推荐则更是别出心裁,四句话分别是,“欢迎对号入座 欢迎诉讼公堂 欢迎上级调查 欢迎群众举报。”
庭内激辩
控方罗列文章内容指诽谤
辩方称所涉基本事实并非虚构
书中内容:
“谈到中国足球的假赌黑,永远绕不开陈亦明……”
“陈亦明,中国足球职业化过程中,被赌球所害的最著名的教练……”
“陈亦明无疑是中国知名教练中最早参赌的人……”
答辩人回应:
陈亦明是中国知名教练中的涉假第一人,谈到中国足球的假赌黑,肯定是“永远绕不开陈亦明”了。这一评判合理。
书中内容:
“他很早就在与各种赌球、与庄家密切相关了……”
“总之此后数年中,他执迷于开盘坐庄,执迷于用自己的专业经验,去抓住任何一个可能让自己一夜暴富的机会……”
“我们最后一次在公开场合下看到他,是在马尔代夫,米卢带队的世界杯预选赛客场,那场比赛中国队勉强打成1比0。陈亦明公开的身份是某报前线观察员,但很多人都认为他其实是庄家派来观战的……”
答辩人回应:
涉案文章是作者自己调查、判断所得,它不是科学论文,也不是刑事判决书,受条件限制,不可能文章中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但文章中所涉基本事实并非虚构,对相关事件进行报道和批评,是顺应当前中国足坛打假扫黑的形势,满足公众对足坛涉假涉赌涉黑的事实真相的了解需求,没有贬损的故意。
书中内容:
“圈子里几乎所有人都清楚他(指陈亦明)被庄家追得无处藏身,足迹甚至远及南美,而把庄家每天三遍的催债电话,留给无奈的家人去承担……”
答辩人回应:
陈亦明自2002年告别甘肃天马俱乐部后,在足球圈内,无论是在中超还是在甲A,其再无担任过主教练、或者俱乐部总经理,在国内足球大赛场上几乎看不到其身影,由此做出“陈亦明失踪了”的结论,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