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陆俊、周伟新、黄俊杰三名裁判已被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那么,那些曾给黑哨送过钱财的俱乐部,又该如何处理?目前来看,涉假俱乐部将不会是少数,甚至有传言称,有冠军级别的球队参与其中。从法律层面上讲,他们会不会受到与黑哨同样的量刑?从足球行业规范上说,他们会不会步广药、成足后尘,遭到降级的处罚?
有些俱乐部
属被迫交“保护费”
陆俊等人因为商业受贿即将面临公诉,而给他们行贿的俱乐部或者个人,又有什么责任呢?他们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律师说法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才富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一些被迫行贿的、主动自首的俱乐部或者个人,可能会被免予起诉。
“行贿分为两种,一种是受贿方主动要,另一种是行贿方主动给。有些俱乐部可能本身并不想去行贿,但是大环境所迫,或者是被索要,他们不得不去行贿。比如,有人威胁说,如果你不拿钱就会有什么什么样的后果,为了不出现这样的后果,你被迫去行贿了,但你本身并不想主动去这么做,这种情况就应该被免予起诉。”才富说。而对于此种情况,有媒体将其称之为向裁判交“保护费”。
除了被迫行贿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那就是主动自首,才富律师表示:“一些人并不是被迫行贿,但是他在被追诉之前主动去交代了自己的行贿行为,主动向警方自首。在这种情况下,办案部门可能对行贿行为不去追究。”
如何处罚
被迫行贿,主动自首,这两种情况可能使得涉假俱乐部免予或从轻处罚。那么,一旦有俱乐部被认定了有主动行贿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对此,才富律师表示,俱乐部行贿应该属于单位行贿行为,单位行贿罪一旦成立,俱乐部将会面临双罚。“既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还要对行贿的单位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那么,这些俱乐部会不会被勒令降级?对此才富律师表示,这属于足球行业内部规范。
本报记者 单玲
是勒令降级
还是处罚个人?
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球协会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予不正当利益,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2.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3.俱乐部(球队):降级。
———引自《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
其实对于足坛腐败贿赂问题,足协自身早有相关处罚规定。
今年年初,广药、成足两家俱乐部被足协贬到了中甲,被捕的杨旭和许宏涛恰恰就是当时两家俱乐部的代表。
不过,多数俱乐部的老总和投资人还不会迷糊到亲自去行贿裁判的地步,多数都是通过“中间人”来完成这项工作,这恰恰规避了俱乐部直接行贿的高风险。“中间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背后的俱乐部是否会与广药、成足命运相同,遭到降级处罚,现在还无法下结论。
目前,对于向陆俊等人行贿的俱乐部名单,公安部门还没有披露,不过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晰,具体的行贿人迟早会浮出水面。而根据行贿人的实际身份,对于相关俱乐部的处理结果也就有了依据———个人行为,罚个人;俱乐部行为,勒令降级!
本报记者 周松
韦迪表态不轻饶
对于扫赌的进展,足管中心主任韦迪日前明确表示,对涉假俱乐部决不轻饶,该降级的必须降级。
对于足协领导如此明确的表态,相信球迷不会陌生,无论是当初的阎世铎还是之后的谢亚龙以及南勇,在足球圈出现严重问题时都曾有过如此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但最终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此外,根据形势判断,继续深挖下去,中超中甲中的“清白者”或许将微乎其微,如果全部按照规定处以极刑,那么中国足球联赛将面临停摆,中国足球重新复苏的根基也将彻底失去,无论对球员还是球迷来说,这都是最不愿看到的情况。因此,未来对于相关行贿俱乐部的处理,有可能还是足协的惯用手段———严重警告,外加罚款。
本报记者 周松
(责任编辑: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