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姗姗来迟的处罚决定,“问题裁判”邵斌被盖棺论定,但留给体操界的争论和思索却不会因此结束。
英语理解出现偏差
邵斌到底“有错”还是“无错”?从国际体联的判决来看,他显然是违规操作。不过,时至今日,邵斌本人仍然坚持,作为当时的D1裁判,他有权改动选手的最后得分,这并没有错。而他的这种观点,还得到国内一些体操界专家的认同,不少人认为邵斌“很冤”。
那作为D1裁判的邵斌是否有权修改动作完成分?翻遍150多页的《国际体联2009年至2012年男子体操评分规则》,没有一处写明D裁判可以修改E分,只规定高级裁判对于有争议的评分,可以召集相关裁判协商解决,并有最终评分权。
邵斌擅自改分,或许是出于对《规则》第三章第十条的理解:核对每套动作的最后得分。这里“核对”的英语原文是“control”,“control”也有“控制”的解释,邵斌接受采访时便将这里的“control”理解为“控制”,认为控制最后得分意味着可以修改最后得分。这是英语理解上的错误。“修改”的英语是“modify”。在国际体联的声明中,指责邵斌擅自修改比分,这里的修改就使用这个单词。
游戏规则存在疑点
体操原本是一项美的运动,但同时也常因为一些争议判罚让人直呼看不懂。从动作的难度系数界定,到裁判员的打分依据,再到最后的名次决定,似乎总有一些幕后的“潜规则”。邵斌的受罚,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际体联的规则制定不严谨。“游戏规则没定好,当然容易出问题。”该资深人士认为,“为了体操运动将来的健康发展,国际体联必须完善规则,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实际上,作为一项打分运动,体操比赛的确难以完全保证公平。无论国内比赛,还是国际比赛,甚至像奥运会这样的大赛,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争议,引起一些类似“不是争金牌,而是分金牌”的猜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打分规则存在模糊之处,人为操作因素太多。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体操运动将来的前景必定会受到影响。
邵斌最终受罚了,但这件事不应该就此画上句号。其实,规范规则远比一纸处罚更重要。“改分门”及此前发生的诸多争议事件,应促使国际体联自我反省,把“潜规则”都变成“明规则”,就不会再有下一个“邵斌”。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16日,亚运会男子自由体操进行决赛,共有8名参赛选手,具有夺魁实力的是第五位出场的中国选手张成龙和第六位出场的韩国选手金洙眠。按照国际体联规定,有两位裁判评定难度得分,除了邵斌,另一位是来自韩国的南承久。
金洙眠在张成龙之后上场,起初得分比张成龙多0.2分,随后发生了邵斌改分一幕。邵斌认为,张成龙的表现比金洙眠出色,而得分却比金洙眠少。于是邵斌在既没有征求负责动作完成分的1号裁判(E1裁判)意见,也没有向在现场的高级裁判、国际体联男子技术委员会主席斯托伊卡汇报的情况下,在联网电脑上将金洙眠的动作完成分减去0.2分。这样张成龙与金洙眠总得分相同,张成龙从原先的第二名升至与金洙眠并列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