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教练汪成荣从2005年被中残联聘为教练,他带领的祈顺和张振在北京残奥会上拿到了三枚金牌,去年他因此拿到了中残联奖励给他的149.91万元。2011年12月28日,由于拒绝将自己得到的奖金上缴给青海体工队重新分配,汪成荣遭到停薪停职。对于这笔奖金是否该上缴,汪成荣和青海体工队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矛盾焦点1
奖金究竟该不该上缴
核心冲突:奖金究竟应该全额归属于汪成荣,还是应上缴一部分给青海体工队?这是双方的基本矛盾。
汪成荣认为,这笔奖金是中残联打到自己卡上的,当然是分给自己的:“中残联有文件,国家拨给他们奖金,用于奖励残奥会获得冠军的运动员和教练,他们根据规定再给个人钱。这钱注明了‘给教练员汪成荣’,也进了我的银行卡,并不是打给体工队的,所以是属于我个人的奖金。”汪成荣表示,其他省市的教练和运动员也分到了钱,“而且他们还拿到了地方的奖励,比如拿到男子5000米金牌的辽宁选手张振,残联给了他奖励,省里也给了他100万。我别说没奖金,他们连一句表扬的话都没对我说过。”
青海体工队认为,汪成荣是由他们外派到残联工作的,回归之后有义务如实汇报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奖金收入,并理应把所得奖金上缴,由队里分配。青海体工队昨天在青海省体育局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汪成荣收到中残联的奖金后,大队多次找其谈话,要求汇报真实情况,汪一直含糊推诿,不如实汇报奖金数额。在大队掌握了实际奖金为149.91万元的情况下,汪仍不如实说明情况。队里在1月已经有了分配奖金的意向方案,但由于汪成荣拒绝上缴奖金,所以这个方案也迟迟没能实行。”
矛盾焦点2
正规文件到底有没有
核心冲突:青海体工队认为,汪成荣拿到的荣誉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各省市和运动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体工队还提供了训练基地,基地后勤人员都做出了保障,所以他不应该独占这笔奖金,而应由大家共享。
汪成荣对此表示:“如果说分我的钱,应该有文件规定,或者我之前和他们签过协议,里面明确说明我该上缴奖金,那样的话我没有任何意见。”
对于汪成荣的说法,青海体工队队长杨海宁作了回应:“我们的文件很多比较陈旧,以前奖金也没这么多,不过奖金的分配办法有惯例,也有文件支持。”
对于杨海宁的说法,汪成荣不予认可,他认为青海体工队并没有这样的文件,否则事情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如果有文件,他们早就拿出来,钱也拿走了,还用得着停我的职?”
作为曾经的运动员,孙英杰对丈夫很支持,她认为体工队的要求没道理:“拿了金牌,不但没奖励,还要来分钱,这像话吗?”在孙英杰看来,丈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正确的,“就算被停职,也一定要讨说法”。
矛盾焦点3
分配方案前后不一致
核心冲突:青海体工队在声明中表示,他们要求汪成荣上缴全额奖金,然后分给他其中50%,另外30%给辽宁、江苏、云南的教练和相关参与人员,10%给青海省残联相关人员,10%给大队后勤。如果汪成荣不拿钱,他们会走相关程序。
对于青海体工队在声明中提到的分配方案,汪成荣并不认同,他表示青海体工队找自己谈话时提出的方案是给他20%,并不是50%,“直接分走80%的做法太夸张,所以几次谈话都是不欢而散”。
对于奖金数额,青海体工队认为汪成荣并不诚实:“他一直说自己只拿了90万,而不是149万。如实汇报奖金数额,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的品质,不应该像汪成荣说的那样当做自己的隐私。”事件被曝光后,青海体工队前天曾找到汪成荣,让他去多巴基地谈话。由于当时有事在身,汪成荣并没有成行。不过双方都表示,并不希望无休止地交战,希望有机会坐下来谈一谈,沟通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