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原系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球员。2003年11月30日,四名被告人在中国足球甲级A组联赛上海国际队同天津泰达队比赛前,接受王勇(另案处理)提出的给付四名被告人800万元人民币,帮助天津泰达队获取比赛胜利的请托。次日,四名被告人作为上海国际队主力队员参加了全场比赛,最终,天津泰达队以2比1的比分取得比赛胜利。当晚,四名被告人先后到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282号香港广场公寓式酒店一房间内,分别收受王勇给付的200万元人民币。2010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8日、5月7日,被告人申思、祁宏、江津、李明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所得赃款被依法追缴。判决认定被告人申思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祁宏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江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李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四大国脚领刑:申思被判6年 祁宏李明江津5年半
宣判时,辽宁丹东、铁岭、鞍山、沈阳四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球迷代表、其他群众及被告人家属在场旁听。
判决一览:
·谢亚龙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没收财产20万元
·扫赌-南勇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 不排除上诉可能
·李冬生因受贿和贪污数罪并罚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前国足领队蔚少辉因受贿罪 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
·前国脚祁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判五年半罚50万
·前国脚申思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被判6年罚50万
·国脚江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被判5年半罚50万
·李明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5年半罚50万
现场直击:
·幻灯:南勇被判刑后被押出法院 戴镣铐表情严肃
·祁宏爱妻戴墨镜走出法院 一袭黑衣低头抿嘴(图)
·幻灯:央视画面直击庭审现场 记者宣读审判情况
·央视记者直击宣判:南勇微笑打招呼 再谈负责任
·幻灯:南勇被押送进入法院 两名律师现身露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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