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因为赠送的金罐并非纯金制作,巴塞罗那柔道奥运冠军庄晓岩一纸诉状将当年赠送金罐的企业健力宝告上法院,日前,广东佛山市三水法院驳回庄晓岩要求更换健力宝纯金罐的诉求,认为此案属于赠与合同纠纷,健力宝并未违约。
奥运金罐案已经沸沸扬扬闹了很久,除了庄晓岩,当年不少奥运冠军发现金罐并非纯金,都支持她向健力宝讨说法。然而,就在大家都认为庄晓岩会打赢这场官司时,庄晓岩居然一审败诉。为何会败诉?佛山市三水法院认为,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向庄晓岩无偿赠与金罐,庄晓岩接受赠与,双方之间成立的是赠与合同关系,而不属于公益事业捐赠。因为公益事业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的行为。因此,原告以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属于定性不当,予以纠正”。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对于纯金罐的定义,庄晓岩认为健力宝当年承诺赠送的是纯金罐。但健力宝自己辩称,1992年那一批金罐不是纯金制作,但即使是金包银,也可以称为金罐。重庆晚报记者昨日联系到一位重庆大学法学专业人士,她看完相关新闻后,表示“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没有规定这个金罐诸如大小、材质的书面材料,赠与行为也达成,等于受赠人认可这一捐赠,因此健力宝的确没有违约,除非受赠人拿出书面证据,证明健力宝当时承诺所赠为纯金罐。”一审判决下来后,庄晓岩表示并不接受这一结果,将会上诉到底。
重庆晚报记者 余彦姝 实习生 陈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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