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回顾(规则大讲堂第二期:顶薪底薪伯德条款中产特例):在上一期的大讲堂中介绍了球员的顶薪和底薪相关的规定和计算方法,球队在超出工资帽的情况下所拥有的特例,比如说伯德特例和早伯德特例、三种中产特例、双年特例等等,介绍了这些特例所签约的球员在金额和年限上的限制,以及特例和工资帽的关系。
本期概括:本期主要介绍球员签约相关的问题,球员薪水是怎么增加的?能否减少?合同年限如何?球员年龄是怎么规定的?薪水和年龄是否有关系?36周岁规则是什么?什么是球员选项和ETO?球员合同是否可以延长(提前续约)?是否可以重新协商?
一、球员薪水的年限和涨幅
球员薪水的年限和涨幅与他们签约时候的方式有关系,不同的签约方式(比如说伯德条款签约,伤病特例签约,空间签约,首轮新球签约等等)的涨幅和年限有很大的不同。
详见下表:
合同方式 |
最长年限 |
最高涨幅/降幅 |
伯德特例 |
5 |
7.5% |
早伯德特例 |
4 |
7.5% |
非伯德特例 |
4 |
4.5% |
非奢侈税中产特例 |
4 |
4.5% |
奢侈税中产特例 |
3 |
4.5% |
空间中产特例 |
2 |
4.5% |
双年特例 |
2 |
4.5% |
伤病特例 |
1 |
无 |
底薪特例 |
2 |
按具体每年的底薪计算 |
首轮新秀 |
2+1+1 |
标准合同 |
阿里纳斯条款球员 |
4 |
第三年可猛增 |
先签后换 |
4 |
4.5% |
老将球员续约 |
4 (含原合同剩余时间) |
续约后首年的7.5% |
新秀球员续约 |
5 |
续约后首年的7.5% |
指定球员续约 |
6 |
续约后首年的7.5% |
续约后交易 |
3 (含原合同剩余时间) |
续约后首年的4.5% |
在以上表格中,伯德特例、早伯德特例、非伯德特例、三种中产特例、双年特例、伤病特例、底薪特例都在第二讲中有过非常详细的描述。
首轮新秀的金额和年限都有相关的规则,将会在接下来第九讲中详细介绍,阿里纳斯条款球员将会在第八讲中详细介绍,先签后换、和续约后交易将会在第五讲中详细介绍。
老将球员续约、新秀球员续约,指定球员续约,将会在本讲接下来进一步介绍。
这里需要说明三点:
1、球员工资可以上升,也可以下降,最高涨幅也是最高降幅。比如说一个球员第一年的薪水是1000万美元,以伯德特例签约,那么他的最高涨幅和最高降幅都是75万美元,也就是说第二年最高是1075万美元,最低是925万美元。
2、球员工资的升降都是根据第一年来计算的,而不是“利滚利”模式的。仍以1000万美元的伯德特例签约作为例子,他每年的最高涨幅就是75万美元,第二年是1075万美元,第三年是1075+75=1150万美元,而不是在1075上再增加7.5%了。
3、每年美国时间的7月1日执行新的工资。
今年6月30日,尼克斯和猛龙提交了一个交易,欲用巴格亚尼换坎比和诺瓦克,按照规定,30日执行2012-13赛季的工资标准,所以这个交易是符合规则的,但联盟以该交易在本日无法完成为理由,要求尼克斯和猛龙按照7月1日之后的新工资标准重新进行符合规则的提交。因为巴格亚尼的工资是上升的,坎比和诺瓦克的工资是下降的,所以新赛季下这个交易无法通过,无奈尼克斯只有加上昆廷-理查德森,这才完成了交易。这一交易中就使用了第一条工资是可以下降的,和第三条7月1日执行新工资这两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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