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张官司一时难了 双方接受先进行庭外和解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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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5日15:23
东方网-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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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今日电(记者徐东海)备受关注的“曲乐恒诉张玉宁人身损害赔偿案”昨天上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和外界预想的一样,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以及适用何种法律这些关键环节上存在巨大分歧,在法官的提议下,双方接受了先进行庭外和解的建议。
此案于昨天上午9时准时在东陵区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厅开庭,曲乐恒提早半个小时就来到了法庭,就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张玉宁及其家人都没有出庭,而是委托两位沈阳当地的律师全权代理。曲乐恒在起诉状中要求张玉宁共赔574万元。在曲乐恒代理律师出具证据的时候,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对其中大多数证据提出了质疑,尤其对误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一些焦点问题上的证据提出了质疑。
在近两个小时的举证、质疑之后,案件审理进入辩论程序,此时法庭才真正出现了高潮。双方主要就本案适用法律、精神赔偿数额和财产赔偿数额的标准和依据等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辩论结束后,当庭审判长韩宝良宣布进入法庭调解程序,双方同意先进行庭外和解。
据业内人士分析,虽然双方庭外调解的前景并不乐观,但本案应该不会拖得太晚。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在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给予宣判。由于此案是在今年的7月7日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因此此案最晚会在明年的1月7日之前有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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