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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乐恒用手遮掩流泪的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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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乐恒满脸沧桑的老父和掩面而泣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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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乐恒案吸引了来自全国的众多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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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姐夫背上的曲乐恒似乎不愿意让人们看到他今天的样子
本报特派沈阳记者 卫涛 摄 |
本报综合消息(小河)昨天上午,原辽宁足球俱乐部运动员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到庭的原告曲乐恒要求张玉宁赔偿精神损失费、护理费、康复治疗费等共计574万元。原被告双方在提供相关证据及辩论后,经法官建议,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张玉宁因故没有出席昨天的庭审,但曲乐恒昨天则坐着轮椅参加了庭审。当曲乐恒拿出厚厚的发言稿时,双手一直在发抖。“我现在是怀着极其沉重和激愤的心情参加庭审……张玉宁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当车祸发生后,他是从我身上跨过去的,他没有救我……”读了不到半页,曲乐恒已泣不成声,代理律师接过了他的发言稿一直读到最后。其中,曲乐恒本人对张玉宁现在年薪280万、购买价值100万的轿车、事业上飞黄腾达的现状与自己的悲惨命运进行了对照。“张玉宁你为什么过着这样奢华的生活,而我却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而挣扎?这公平吗?”
三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对这起赔偿案“张玉宁应该赔偿”的问题毫无争议,但对赔偿案适用哪种法律、赔付依据、赔偿数额等几个方面则存在分歧。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胡安潮认为索赔574万元,是认真核算出来的,将用以维持曲乐恒今后50年的基本生活和未来5年的治疗,每一分钱都要得有根有据。“事故发生的当时是23岁,正值足球运动员发展的黄金时期,这给曲乐恒带来终身的巨大精神痛苦。”律师特别为索赔1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作出解释。而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则代表张玉宁本人及张玉宁的家属向曲乐恒表示歉意,但他认为,曲的索赔数额过高,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告提出索赔的大多数款项,特别是误工费(索赔120万余元)、护理费(索赔80余万元)、残疾人用具费(126万余元)、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数额都高于依据《办法》为标准的计算结果。
经过两轮的辩论,主审法官宣布了法庭意见“考虑到曲乐恒、张玉宁是十多年的好朋友,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法庭认为调解是最佳的选择……”而原被告均同意调解。但因张玉宁的律师表示要请示张玉宁本人及其父母,才能给出具体的赔偿金额。这样,曲乐恒从这起颇受关注的赔偿案中最终会拿到多少钱,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休庭前,曲乐恒在法庭上特别声明:“我绝对不接受你们两个律师的道歉,我只接受张玉宁本人的道歉。说实话,我不同意调解,但律师让我接受调解。车祸事件发生之后,他从来都没有看过我,从来都没有像所谓的朋友那样给我一个交代,我永远不能原谅他!”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沈阳市最高的交通事故索赔数额达到过130万。如法庭真的判张玉宁支付曲乐恒近574万,将是目前全国个人交通肇事赔偿案的最高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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