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超高早已不是秘密。一支普通球员的主力球员一年的收入轻而易举就能上百万,而像郝海东以及当年的彭伟国、宿茂臻等大腕更是用踢球时挣到的人民币加上自身的名气,拥有了自己新的产业。 实际上,除了欧洲顶级联赛球员外,很多足球落后地区的球员收入,都远远没有达到中国球员这样的高水平。同处亚洲的韩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的平均收入,仅仅就是普通白领的水准。显然,限薪令的实施,从现实与客观的大背景来看,是势在必行的。 限薪令有名无实 从限薪令实施几年的过程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于改革的发起者,并不是深感投入过高、入不敷出痛苦的俱乐部,而是职业联赛的管理者中国足协。难听一点的说法是,你俱乐部投入再多、球员收入再高,直接的受害者并非中国足协,而是各个俱乐部的投入者。 对于足协的限薪令,相信任何一个俱乐部绝对都是举双手赞成的。但为何偏偏难以行之有效地实施,根本原因就在于谁也不敢真正拿自己的球员开刀。就算有俱乐部想给自己的球员限薪,但看到别的俱乐部仍是大把大把地给球员喂钱,迫于成绩等各种压力,也就绝不再敢动真格。所以,面对一个明明对自己有好处、应该举双手赞成的政策,俱乐部却偏偏要想尽各种对策,来维护球员的“利益”。限薪令,无奈地限入这样一种逻辑的悖论与怪圈中。 今年难有质的变化 俱乐部与球员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往往是在新赛季的备战中逐步展开。从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俱乐部已经与球员签订了新赛季的工作合同,要不就已经结束了新赛季的合同谈判。而足协在这个时候出台了新赛季的限薪令,无疑令各个俱乐部有些措手不及。 以前,对于足协规定的球员月收入不得高于1.2万元的政策,俱乐部的对策是准备两份合同,足协看的合同绝对合格,而另一份与球员签订的合同就代表球员收入的真实水平了。这一次,早在武汉峰会结束之后,迫于55%%的政策,就有俱乐部想出了新的对策,让后台集团给俱乐部的冠名费往高处标,以此拔高俱乐部的经营收入,一名老总就声称,可以让集团开出一个亿的冠名费,这样,55%%也足够应付球员工资奖金的投入了。 让各个俱乐部有些始料不及的是,4月6日传真下来的正式文件,有了一项新的关于冠名费不得超过4000万的规定。那些已经与球员签订了工作合同,并拥有大批收入超高球星的大俱乐部,一下子就犯了难。不过,真正要他们更改合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面对一项新的政策,总有一项新的对策可以从容化解,冠名费不超过4000万。俱乐部的其他经营收入也可以合理拔高,球衣胸前背后的广告、场地广告牌,甚至一些你现在还无法想像出来的地方。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用来形容限薪令的实施过程,是再贴切不过。 足球应是理性投入 愿意付多少钱给球员,本来是俱乐部自己的事情。而回顾职业联赛十年来的过程,很容易就发现,球员收入水涨船高,罪魁祸首并不在球员自身,而是各个俱乐部盲目攀比跟风的一种恶果。 中国职业足球早期,更多的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充当足球的投资者。一些财大气粗的国有企业,为了成绩的目标,一掷千金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在这个过程中,不堪投入的重负,黯然退出足球圈的例子也是接二连三。在全兴退出后,到了末代甲A,红塔也突然退出,一时间,多家俱乐部都传出想要退出的风声。实际上,这就是对早期中国职业足球非理性投入的一种惩罚。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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