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中超公司:公开招标可能性有90%
在理论上达成“管办分离”的共识后,下一步就应该是成立中超公司了,杨一民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向社会公开招标;二是在中超委员会下成立一个公司;三是过渡方案即由福特宝公司继续运作中超,你认为哪种模式合理?
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正确选择标准。中超联赛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品牌,但如何鉴定理想模式要看情况,要算经济账,如果盘子做得大做得好,就应该自己成立公司做,如果效益一般,甚至连养一个公司的运作都困难,那就不如到社会上招标。
你认为现有情况最具可操作性的模式是什么?几率多大?
向社会公开招标而非其它,这个几率有90%吧,包括中国足协都能同意这一做法,它是现阶段最有现实操作性的模式,但形式是这个并不意味着内容也是这个,是真是假外人说不清楚。
福特宝能参与公开招标吗?它和足协还有4年的合同,它是否会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论是祸特宝还是福特宝,只要你按我们中超委员会标书中的要求做到了,能带来比别人好的效益就可以中标。
为什么改革了,成立了真正意义的中超委员会和公司就会从根本上铲除假赌黑呢?从逻辑和技术上怎么理解?难道中国足协真管不了而需要你们来管才有效?
出事没人管,出事管不了是现状,因为现行体制无能为力,改革后新的机构是利益集团,大家利益捆在一起了,怎么会自己干坏自己的事情呢?如从技术手段来看,目前的中国足协就很难引入“司法介入”,介入是需要经费的。别人哪儿有这么多精力来抓足球上的事情,如果改革了,每家俱乐部可以拿出100万、200万作为司法介入基金,看谁还敢胡来?但以政府职能机构的中国足协怎么可以拿出支票交给有关部门介入,不允许啊,怎么办?这事儿只有企业才能出资请求司法介入内部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