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关注的田径世锦赛即将在芬兰赫尔辛基揭幕,担负着中国田径夺金重任的田径明星刘翔将于今日飞赴赛地赫尔辛基。但就在他出征的前一天,他的代理人在北京代表他进行了另一场角逐———就其肖像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事件如何进展让人格外关注。
在本次田径世锦赛上中国健儿会有怎样的表现?刘翔邢慧娜能否夺金?这些都牵动国人关注,晨报特派记者陈敏已经飞往芬兰,将为广大读者带来最详尽、最精彩的田径世锦赛报道。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著名田径运动员刘翔不服《精品购物指南》(以下简称《精品》)报社等三家单位“侵犯”其肖像权案一审判决后进行上诉,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这一上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刘翔肖像权案已经于2005年5月25日做出一审判决,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精品报社获得刘翔在奥运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使用其肖像属合理使用,以及并非用于广告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上诉一方以原审判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起上诉。4日双方律师进行法庭陈述后,回答了法官提问,并进行了质证和总结陈词,总过程历时近3个小时。庭审结束前,刘翔委托的代理人和精品报社表示同意调解,但中友百货一方拒绝。
这一案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精品》在总1003期封面使用刘翔肖像权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以及同封面的中友百货广告是否有关联性。上诉方同时出示了12份新证据,分别是《精品》其他期的封面(认为同总1003期有区别)、委托一家网站在网上进行的民意调查等。
上诉方由2名律师代表刘翔出庭,而被诉方则由4名律师分别代表:精品报社、北京精品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友百货出庭。刘翔本人正在备战将于6日开幕的田径世锦赛,没有到场。
刘翔代理律师称,他们是受刘翔本人全权委托,二审开庭前一天曾与刘翔联系,但刘翔并未参与具体调查举证。他还表示,二审结果可能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宣布。是否进行庭外和解将由法庭进行协调。
【新闻链接】
刘翔肖像权案
2004年11月24日,刘翔以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未经其同意,在封面采用自己跨栏镜头的图片,并为中友百货做广告构成侵犯肖像权为由,将该报社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和北京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25万。
经过半年的诉讼,2005年5月18日,刘翔曾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但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驳回。5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定刘翔败诉。6月9日,刘翔及其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4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刘翔”,共找到
3,335,167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