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天舒)收到国际篮联的警告信后,浙江广厦俱乐部自感冤枉。俱乐部负责人叶湘玉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迪克森的合同本身就有问题,我们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准备递交中国篮协。作为中国篮协的会员,我们会委托篮协代理我们向国际篮联提出申诉。
叶湘玉气愤地说:“不管是外援还是内援,广厦从来不会欠人家的钱。去年8月23日是上赛季外援签约的最后一天,我们急于签下迪克森,而他当时并不在中国,我们就答应了他经纪人提出的条件——签署一份保障性合同。这份合同规定,如果我们提出解约,必须支付他完整赛季的薪酬;但这份保障性合同有个前提,就是迪克森必须是自由球员。签订合同后,我们才知道他当时和波多黎各一家俱乐部还有合同,不过他2008年1月拿了人家1万多美元跑路了。直到去年10月29日CBA开赛前,迪克森的经纪人和那家俱乐部协商写下了协调书,我们才和他签署了一份中国篮协的标准外援合同,并注册备案。现在他拿着第一份无效的合同去找国际篮联,本身就有问题。”
叶湘玉最后强调:“广厦从来没有过欠薪行为。迪克森一事属于俱乐部受骗在先,我们肯定会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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