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会有完全自由转会,中国要有中国自己的特色”
——中国足协副主席薛立谈转会新规
年初李玮峰、周海滨、冯潇霆利用转会规则的漏洞“自由”出逃,如今,痛定思痛的中国足协正在加紧修改关于自由转会的规则。昨日下午,中国足协再次召开了关于修改转会条例的研讨会,转会新规草案将于近期出台。
防老赖
2010年第一次注册期结束前,球队可强制续约球员5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即将下发的此草案中,有专门的条款对付那些不与俱乐部签约的“老赖”球员。在第九十六条“特别条款”中规定:“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第一次注册期结束前,球员所属单位有权重新与所属球员签订不低于原合同待遇的新合同,最多可签5年。球员所属单位要求签订时,球员必须同意,否则取消该球员注册资格。”
搞平衡
新规对球员也有保护,如俱乐部欠薪达三个月以上,那球员可单方终止合同等
草案中也加入了一些带有“中国特色”的条款,目的是在俱乐部和球员构成的劳资关系中寻求平衡,对相对处于弱势的球员群体既保护又限制。比如条款规定当球员进行国内转会时,只要商谈的两家俱乐部及相关球员三方同时满意后,可以前往其它俱乐部效力;而球员有意进行涉外转会时,只要原工作合同到期并符合FIFA转会规定要求的,就可以不与原属俱乐部重新签订合同。另外,若俱乐部欠薪达到三个月以上,那么球员可与俱乐部单方终止合同等。
反应>>>
大部分球员:被动接受,无奈认命
对于新条例中保护球员的条款,球员代表们表示支持,但是也有不少球员认为,新条例仍然是维护俱乐部利益的延续,只不过换汤不换药地披上了外衣。而大部分球员对转会持无所谓态度,“被动接受,无奈认命”。
一位国脚感叹说:“今年和球员签一年合同,明年和球员续签五年合同,这样就是一个球员将拥有六年的固定合同,别谈转会了,即使是五年合同,对于一个年轻球员来说,最好的时间没有自由,更别提现在正值当打之年的球员了。” 早报记者胡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