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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花:绿城私改杜威合同 绿城:申花的公章有假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3月13日06:05

  就在绿城为杜威等球员举行完见面会不久,网上一篇《曝光杜威转会协议 申花绿城两版本不同》的图文并茂的消息又一次将杜威转会推到风口浪尖上。两份合同中,有一份的第六条被划掉,而朱骏正是就这条被划掉的内容说事认定杜威转会无效,并称绿城更改合同。

   网上两份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一份合同中涂改掉了:“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已与运动员杜威解除其原有的运动员工作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函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能与运动员杜威解除其原有运动员合同及相关协议达成一致的,或甲方未能在2月26日之前与运动员杜威达成一致的,本协议无效”这一部分。据悉,申花提交给足协的则是保留了这一部分的协议。

   绿城俱乐部总经理沈强表示,“申花是在2月27日将合同回传给绿城的,传过来时已经划去了这一条,这个我们可以申请司法介入。”

   与此同时,一条关于申花使用假公章的“旧闻”,在绿城方面悄然流传开。据悉,有人找出了去年12月13日《新闻晚报》的一则报道。该报道称,负责2009赛季申花主场比赛广告牌翻转操作的周先生来虹口公安分局报案,原因是在一份他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对方没能按时付给全部的劳务报酬;在前往法院咨询之后,周先生发现根本就不存在一家叫做“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的公司,万般无奈之下周先生以“合同欺诈”为由,前往虹口公安分局报案。该报道还称,就在周先生报案的时候,另一份从松江公安分局报案的案件,理由和周先生的一模一样。

   3月11日晚,绿城方面看到了这则报道后,非常惊讶,原来,在之前申花与绿城签订有关杜威转会协议时,也是用了“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这枚章。据悉,申花俱乐部在工商局注册的法人单位为“上海申花联城俱乐部”,而签署合同必须使用法人单位章,否则属于无效合同。绿城方面表示:“申花这个章,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如果有必要的话,这个也可以请司法介入,那么一切就很快清楚了。” 李琛 吴田

  

责任编辑:zhang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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