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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高薪难杜绝黑哨 应靠制度制约和自律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03月25日14:36

  当国内一些知名足球裁判因收受俱乐部财物而面临法律制裁时,有人提出用“高薪养廉”的办法减少裁判受贿行为的发生。记者昨天就此咨询了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相关人士及多名裁判,他们一致的看法是,“高薪养廉”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裁判要保持廉洁还得靠制度约束及高度自律。

  历史资料显示,中国足协在2004年推出首届中超联赛时已大幅提高裁判的待遇,裁判收入比2003年甲A联赛时上涨了两倍。2009年,主裁判吹一场中超可得1600元,助理裁判也有1000元。据了解,中超裁判的待遇比执法J联赛和K联赛的日本、韩国裁判要高。

  不过,一位裁判昨天告诉记者:“按足协制定的待遇标准,即使一名裁判执法了全年中超联赛,他的收入也才不过5万元,这和某些俱乐部动辄一场比赛塞给裁判十几万、甚至数十万的好处费相比,简直不算什么。所以,才会有人冒着很大风险收‘黑钱’。”

  据了解,目前执法欧洲五大联赛的裁判的待遇较高,每场比赛主裁判的薪酬都有数千欧元,高水平裁判仅靠执法比赛一项的年收入就高达十几万欧元,明显高于该国民众的平均收入水平。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足协之所以愿意付给裁判高薪,除了从“高薪养廉”的角度出发,更重要的原因是认为裁判是一项特殊职业,须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谈到借鉴欧洲的做法,足协裁委会相关人士说,那么“薪”要“高”到什么水平才能“养廉”?这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要保证裁判的廉洁公正,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这位人士说。

  本报记者 高炜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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