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陆幽起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案有了最终结果。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宣判,认为证据不足,驳回了陆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但是法院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黄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对他人私生活的评论,的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法院对黄健翔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
现场:陆幽主动与黄健翔律师握手
昨日上午10点,陆幽和代理人坐在法庭里等待宣判。略施粉黛穿着黑色西服的陆幽选择了一条红色的围巾。她对面被上诉人的位子上却是空的,过了7分钟,黄健翔的律师匆匆走进来,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我来晚了。”与历次开庭一样,黄健翔依然没有出庭。
10点10分,法官宣布宣判开始,判决书一共有13页,比一审的11页判决要长。
陆幽双手交叉握在一起,直着头,面带微笑。当听到“本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陆幽重重地叹了口气,但瞬间又恢复了微笑。
宣判后,陆幽笑着对黄健翔的律师伸出手(如图),“这个官司已经两年了,您也花费了很多时间,今天终审了,咱们握个手吧。”黄健翔的律师也笑着伸出了手。
宣判后,陆幽主动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说:“两年了,我学会放下了,但这并不代表我放弃,我要继续申诉。”“表面上看是被驳回了,我输了官司,但实际上我赢了,因为法律上已经确认这个人不是我,而且法院已经批评了黄健翔,所以我赢了。”陆幽说。
法院判决:批评黄健翔行为不当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虽无法认定黄健翔涉案文章的相关内容特定的指向陆幽,对陆幽的隐私权、名誉权构成侵害,但黄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对他人私生活的评论的确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法院再次对黄健翔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
黄健翔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今后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自己的言论规制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对净化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起到表率作用。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健翔律师不认可批评
黄健翔的律师在判决后表示,法律上已经认定了证据,已经表明黄健翔没有错,此后对他又作出批评,这样很不妥。
对于陆幽要继续申诉的问题,他说会转告黄健翔的,让黄健翔自己做决定。 (宗合)
案情回放
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博客撰文《丑话说在前边》。陆幽认为,文章以披露隐私方式,捏造她与国家队前主教练杜伊科维奇的性丑闻。
文章中称其因杜伊科维奇而宫外孕,因此她起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要求黄健翔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2009年4月27日,第二次开庭,央视证词证人证明黄健翔博客中的女主角是陆幽本人。
2009年5月8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陆幽的诉讼请求,陆幽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官司影响
为躲尴尬 被迫买车
记者:“宫外孕”事件后,对你个人生活有哪些影响?
陆幽:其实,这篇博文的伤害在欧洲杯报道期间就显现了。有一天,我忘了拿磁带盒。一个男记者一语双关地说:记住,以后一定要戴好套子。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如果当时我听清了,肯定会上去抽他一巴掌。
宫外孕的证据被媒体曝光后,对我如同一种精神强奸。我度过了一段最艰难的时光。一审过后的一天,我坐地铁上班。车厢里一个正在看报纸的男子突然打量我,然后生硬地冒出一句话:你就是陆幽吧?你跟谁“宫外孕”?
后来,我这个路盲被迫买了汽车!
和男友感情受影响
记者:宫外孕事件被炒作得那么厉害,如果你当时把男朋友的真实姓名说出来,外界不就不会瞎想了吗?
陆幽:(突然激动起来)我当然不会说!一审法院认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黄健翔说的那个宫外孕的人就是我。
法院都说那个被名誉侵权的人不是我了,我还一个劲儿地把自己的隐私往外张扬干吗啊?这会对他也造成伤害,你可不知道现在的人肉搜索有多厉害!
记者:男友最初知道你要打这个官司吗?
陆幽:之前是商量过的。
记者:这件事对你们的感情有影响吗?
陆幽:当然有了。大家都是寻常人,换了谁遇到这样的事,能没影响呢!
记者:你们现在的感情怎么样?什么时候结婚?
陆幽:这个我不想回答。
(责任编辑:王正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