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与现实 多赢或双输
陈志钊转会风波和“博斯曼”这类概念无关,更拔高不到拷问中国足球良心的份上。这只是中国职业足球劳资关系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内,不可避免的,球员个人意愿与俱乐部利益之间的一次冲突。
最初得知陈志钊去葡萄牙,先是不舍,但更多是支持,没理由不支持一名年轻球员追逐梦想。在不了解陈志钊合同的情况下,还曾私下猜测是否有俱乐部愿意掏接近50万欧元的转会费求购,若真是那样,可谓多赢。然而实际并非如此。
陈志钊方面认定2009年合同中的条款,如果确实有效,而费伦斯又开启了正式转会程序,衡源的确没有理由阻拦并且谈条件。但问题是转会的操作过程并不是那么严谨,为纠纷提供了土壤。解决转会纠纷,契约是客观的,而情感永远是主观的润滑剂。从多赢到可能出现双输的这个过程,信任的缺失最令人痛心。
用两个词形容陈志钊的性格,首先可能是“腼腆”,但更具主导的或许是“倔强”。第二份合同的效力暂时无法论断,但从基本事实以及双方目前的极端态度看,陈志钊得到自由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只知道,对球员来说,最重要的是在他当打之年能踢上球,拿职业生涯做赌注极不明智,也是对自己多年付出的不负责任。
无论最终是陈志钊暂退一步,或是俱乐部放弃与球员计较都好,最坏的结果就是陈志钊三年无法踢球,这既是陈志钊的损失,也是衡源的损失。
中国足球不成熟的联赛体系下,过去很长时间内,绝大部分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劳资关系都是弱势的,即球员更需要平台谋生,而俱乐部却没有“非你不可”的需求。这种弱势局面导致球员在签订工作合同时缺少话语权成为常态,更不用谈像欧洲职业足球那样对合同细节的苛求。球员弱势说到底是供需关系,这在短时间内还很难改变,但随着联赛逐渐成熟,以及官方对完善职业足球各领域的态度日益鲜明,未来球员的工作合同签订将有更多经纪人和律师介入,毕竟,通过规范的合同保障球员与俱乐部双方合法权益是职业联赛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
提出问题,喊口号容易,但更重要是尊重事实,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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