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教打交道,中国足协越来越有经验。与哈恩签订合同,足协已经专业到让人叹服的程度。在合同里,中国足协给哈恩安置了四道“紧箍咒”,有了这些束缚,哈恩想不听话都难!
先做试用主教练
尽管哈恩在德国就已经同意中国足协提出的先试用的要求,但真正到了洽谈合同的时候还是比较困难。从12月20日下午4点40分开始,以南勇为首的谈判小组与哈恩进行了比较艰苦的谈判,哈恩最终同意将试用性质的条款写进合同,期限到2003年6月东亚联盟杯结束。
尽管哈恩同意试用,但他认为那应该是协议性的,而不是正式写进执教合同里的。中国足协认为,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协议,但协议也应该通过正式的合同来实现,否则双方都没有什么约束力。哈恩再次强调了自己的能力,希望中国足协相信他同时也相信他的执教能力。中国足协对哈恩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也阐述了中国足协的观点,即合同要体现中国足协和中国足球的利益,因此必须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体现。
以南勇为首的谈判小组表示,中国足协不是不信任哈恩,而是必须保证中国足协的利益。中国足协既然选择哈恩,肯定相信哈恩的能力,但也必须有应付意外情况的措施。谈判小组告诉哈恩,中国足协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让哈恩在一定的时间内证明自己的能力,二是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者说是哈恩没有表现出足够让人信服的能力,中国足协有权终止与哈恩的合同,从而有相对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的主教练。
由于双方在11月16日接触时非常合拍,在主要方面都没有大的分歧,在经过一番交涉和谈判之后,哈恩最终同意了中国足协的要求。不过,哈恩也同时希望中国足协能够给自己应有的权力和宽松的执教环境,以便按照自己的设想组建和改造中国队。
划死三道坎
12月21日晚上6点整,中国足协与哈恩在昆仑饭店正式签订执教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半。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哈恩面临的三道难关:2003年6月份的东亚联盟杯上中国队要有好的表现和较为明显的变化,2004年的亚洲杯上中国队必须进入前三名,2005年的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国队必须出线,否则中国足协都可根据其中的一条终止与哈恩的执教合同。
在选帅小组最初与哈恩谈判的时候,中国足协希望哈恩在东亚联盟杯上能够带中国队取得好成绩,甚至进入决赛。但在后来的谈判中,哈恩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即在东亚联盟杯上应该看中国队的变化和表现而不是看成绩,塑造一支球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短短的6个月的时间里就取得好的成绩不太现实。中国足协充分考虑了下一届国家队面临的任务和现状,同意了哈恩的要求,即在2003年5至6月份进行的东亚联盟杯决赛阶段,哈恩能够使中国队有良好的表现,并能够看出中国队的变化。
2004年在中国进行的亚洲杯是中国足协重点考察哈恩的大型赛事,由于中国队在过去的历届亚洲杯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上没有出过前四名,因此中国足协希望哈恩能够率中国队打入亚洲杯决赛。但是,在与哈恩进行谈判的时候,哈恩像米卢一样坚持应该看世界杯能否出线,而不是以亚洲杯为检验标准。中国足协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即亚洲杯作为亚洲地区的最高级别赛事,成绩对各国球队的信心和影响是巨大的,中国队在历届亚洲杯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4年又是东道主,中国队应该能够取得比以往更好的成绩。经过交锋之后,双方都退一步,哈恩同意用亚洲杯来检验自己的能力,中国足协也将原来的进入决赛改为进入前三名。
相对于前面两个考核指标,2006年世界杯必须出线这一要求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分歧。中国足协聘请哈恩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中国队的水平和进入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哈恩本人也认为谁当中国队的主教练都必须打入2006年德国世界杯,这方面没有什么条件可讲。这个看上去最难的目标,却是哈恩与中国足协最无争议的合同条款。
在哈恩的合同里,还有一条指标就是使中国队的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这一条与米卢合同里利用较短的时间使中国队的比赛能力得到提高的条款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哈恩多了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和提携青少年球员,以及在间歇期对中国教练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在合同的后阶段,即2006年德国世界杯中国队出线后,中国足协也会自动与哈恩续约到德国世界杯决赛圈。
$45万飞利浦支付
经记者多方了解,哈恩执教中国队的年薪为45万美元。由于中国足协与荷兰飞利浦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哈恩的薪水将由飞利浦公司支付,哈恩45万美元的年薪应该是税后收入。
据悉,哈恩最初与中国足协进行接触和谈判的时候,开价也很高,大约在80万至90万美元之间,并认为身价也代表一名教练的水平。但是中国足协在薪水上与哈恩也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哈恩最终同意自己的薪水在45万至50万美元之间。由于哈恩的薪水不需要中国自己出钱,因此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哈恩的薪水实际上为税后收入。
合同中在确定哈恩年薪的同时,也确定了哈恩应该享受的其他待遇。按照国际合同的签订惯例,像哈恩享有的探亲机票、家人回访的机票、房子、汽车等待遇,都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国际合同的惯例,哈恩享受中国足协提供探亲和家人回访的机票次数应该在4次左右。中国足协将为哈恩提供一套国际公寓,并配备一辆轿车。
在商务活动上,中国足协吸取了米卢的教训,通过律师与哈恩进行了艰苦的谈判。为此,中国足协还让开发部主任夏伦好参加了会议。据悉,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成的协议,但分成的比例拒绝透露。
合同不仅涉及到薪水、目标、责任和义务等内容,而且涉及到了关于人的身体健康等内容。由于很多事情无法事先预料,在身体健康方面必须用合同规定来体现。据悉,按照国际合同的惯例,如果主教练因为身体原因超过45天无法带队,中国足协可根据情况终止与主教练的合同。
顾问小组监军
从哈恩开始,国家队主教练将受到顾问小组的监督,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南勇在12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了这一决定。顾问小组的成员将由中国足坛的元老、学者等组成。
顾问小组类似中国此前所说的技术委员会,其作用就是对中国队主教练和教练组的工作定期做出评定、指导和监督国家队的发展方向,并对各级国家队的技战术风格进行监督,必要的时候提出相关的决策和建议。顾问小组很可能将中国足协原来成立的“咨询委员会”取代,咨询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将和中国足协选拔的新成员一起组成国家队顾问小组,像日本的教练委员会和韩国的技术委员会那样发展作用。
由于12月21日晚上6点才与哈恩签约,顾问小组的具体人选并没有确定。据悉,有人建议顾问小组的成员可适当扩大范围,包括执教和培养青少年球员的教练等,使顾问小组对哈恩和教练组的工作起到比较全面的监督作用。
原国家队教练金志扬在选帅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他的业务知识起到了比较关键的作用。尽管金志扬很可能还继续在国家队干下去,但由于年龄原因,金志扬很可能成为国家队顾问小组的负责人,就像他当选帅组的组长一样。至于如何组建顾问小组,中国足协还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才能确定具体的人选。
中国足协的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具体的事情还都没有确定,尤其是顾问小组的职责还没有最终的条款,中国足协会尽快研究并确定相关的人选,让工作走向正规。